春风料峭,春雨连绵。在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一农家庭院外的老树上停留着数只白鹭,似乎也想来凑热闹,和周围赶来的村民一起听听今天院坝会的内容,这还得从发生在中山镇的一起非法砍伐古树案件说起。
2021年12月底,中山镇村民赵某某称家门口的百年黄桷树影响到自家风水和房屋安全,遂购买油锯和绳子等工具将其砍伐。
赵某某的行为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经江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于2022年12月被江津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中山镇紧邻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四面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大圆洞,这里自然风光秀丽、动植物资源丰富。该案的发生暴露出当地村民生态保护意识薄弱、法治观念淡薄,江津区检察院和区林业局遂决定在《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和第十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之际,联合开展“以案释法”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
普法活动的第一站来到了群山环抱的四合村,这里山清水秀,空气清新,云雾缭绕,如同世外桃源一般。
“老乡们,今天我们一路上山,不时有斑鸠、野鸡从马路两边飞过,春季正是野味肥美的时候,我们能不能去打几只来改善一下伙食呢?听说中山古镇笋溪河中的小河鱼格外鲜嫩,我们能不能去捕一点来当下酒菜呢?……”
长江生态检察官李颖以拉家常和提问的方式,并结合办理的真实案例向四合村村民逐一讲解了江津区禁捕、禁猎以及保护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等法律法规,呼吁大家共同爱护和守护美丽家园。
“这次活动让我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清晰的认识。长江是我们的母亲河,保护长江流域及周边生态环境,我们每个村民都义不容辞。”活动结束后,村民陈晓燕说道。
普法活动的第二站来到了鱼湾村,这里与四合村相邻,山多林密,植被丰富。
“这是我第二次来到鱼湾村,第一次来是查看一棵被砍伐的古树现场情况,这一次来是想跟大家谈一下如何保护古树以及其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李颖以当地发生的真实案例为导入,深入浅出地向村民普及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讲解“砍伐自家林木需要办证”“麻雀、斑鸠不能随便抓捕”等日常生活中常见问题,引导村民自觉遵守保护动植物资源法律法规。林业局工作人员补充讲解了古树、林木保护相关的政策法规。
除此次“以案释法”进乡村活动外,江津区检察院还联合区林业局、区法院、区司法局等部门在中华秋沙鸭栖息地西湖镇开展“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给社区群众和西湖中学在校学生带去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堂。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部门管理和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等方面的协作,共同维护生态安全。2022年7月,江津区检察院与区林业局等部门会签《关于加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建立联络会商、办案协作、生态修复、志愿服务等机制,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同时结合“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依托已建立的生态修复制度和生态修复示范区,系统、规范落实生态修复职责。此外还通过送法进乡村、进学校等多种形式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次,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好碧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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