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检察建议助推“小乡道”上的“大安全”
时间:2022-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检察院为我们解决了这一大难题。以前我开三轮车拉蔬菜到镇上卖,经过坑洼路面时会左右摇晃、上下颠簸,甚至有时会磕坏蔬菜,碰到下雨天更是没法过。现在路修好了,下雨天也不用绕远路了。”8月1日,江津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彭刚及检察官助理郎璐琪再次对珞璜镇小岚垭村的乡道整改进行“回头看”时,附近的菜农王大爷激动地说道。

  昔日坑洼路,今朝变坦途。而这一转变得益于江津区检察院开展的“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活动。

  2022年3月,为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保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重庆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活动。

  令出即行,结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将安全生产纳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责范围,我院主动聚焦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组织干警围绕辖区内乡村公路破损、塌陷等方面问题开展集中巡查。

  “检察官同志,我们村到镇里的那条公路,坑坑洼洼,中间有一段路都塌了。一下雨,车子和人都没法过了。”巡查至珞璜镇小岚垭村时,该村村民向彭刚反映道。

  “千古百业兴,先行在交通。”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我院联合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并固定证据。经查,该段农村公路建设时间较早,过往车辆较多,路面分布有较多凹槽裂缝,下雨后,一些凹陷面积较大或凹陷较深的坑内满是黄褐色的泥水。另外在猴泥湾处有一段10余米的公路路基因为滑坡已基本毁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农村公路建设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农村公路建设得好不好,不仅关系到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更直接影响到百姓的出行安全,关乎社会公共利益”。江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谢增益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镇人民政府作为乡道养护管理工作的主管单位,应当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做好乡道建设和管理工作,及时采取措施对损毁公路及附属设施进行修复。”

  2022年3月12日,江津区检察院向该地镇政府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乡道公路养护管理职责,对涉案破损路面进行修复,排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养护和巡查,确保公路的畅通和通行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收到检察建议后,该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该条乡道进行全线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分析损坏原因,同步制定隐患整治方案。 

  截止目前,针对排查发现的路面破损问题,该镇已通过挖补方式全部修复;猴泥湾滑坡毁损路段,已投入近3万元资金进行硬化修复;损坏的波形护栏已列入全区2022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计划,现已安装到位。该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我镇下发了《珞璜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将加大宣传、管控力度,努力消除公共安全隐患,让‘危险路’变安全。”

  “乡村道路是农村居民出行的必经之路,是农村发展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也是乡村振兴的基本保障。在‘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活动中,江津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让公益诉讼成为乡村振兴的新力量,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坚强的法治后盾。”经常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座谈会、公益诉讼“回头看”等活动的全国党代表、市人大代表文娟说道。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办好民生实事,让群众成为实实在在的受益者。自“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活动以来,江津区检察院坚持从民生出发,立足检察职能,探索“政府主导、部门主责、群众参与、检察监督”上下联动的一体化检察新模式,重点关注乡村环境保护、食品安全、道路交通等方面,全方位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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