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我为群众办实事】外卖下架161家,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2021-10-29  作者:江津区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江津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这家小面月销量还不错,在外卖平台的食品安全监督公示是B,商家从业资质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一应俱全,消费者们点外卖也能有据可查了。”近日,江津区检察院检察五部的检察官对几家网络APP外卖平台进行回头看抽查时发现,原本缺失的食品量化分级信息都已上线,消费者可以随时查看。

  螺蛳粉、炸鸡、烧烤……打开外卖APP,美食即点即送,已经成为当下的生活常态。但是,网络订餐安全如何保障?怎样做到监管与行业发展同步?江津区检察院的公益诉讼部门的检察官们用一份检察建议回答了这个问题。

  2021年8月,针对群众反映的网络餐饮服务不规范问题,江津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了网络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检查。通过网络勘验核查、现场走访对比,检察官们发现,辖区内多家网络外卖餐饮服务商家未依法在外卖APP平台上公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信息。

  “‘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信息,是行政机关对食品经营者的科学监管手段和权威评价,旨在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增强商家食品经营自律,这些情形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利于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检察官彭刚表示。

  江津区检察院在调查取证后,针对该情况,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依法履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未要求公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信息的予以排查整改,督促网络餐饮外卖商家守法经营、规范经营。

  收到检察建议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成立了工作组,对辖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拉网式检查,逐一排查整改未按要求公示量化分级信息和食品经营许可信息等问题。

  该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餐饮单位进行依法查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另一方面,该局利用“网络订餐智能监控系统”平台,强化对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线上监测、线下检查和抽检监测等措施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查处,督促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无法整改的,进行下架处理。

  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993家次,发现食品安全隐患208个,责令改正196家,下架161家。

  “我们利用‘线上+线下’双结合的方式,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每年至少一次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宣传《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提高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截止目前,共培训入网餐饮服务者928家(次)。”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通过集中培训和入户宣传教育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意识,定期开展自查并主动整改发现的问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我院将持续发力,充分发挥食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守护辖区居民‘舌尖上的安全’。”江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谢增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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