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我为群众办实事】一江碧水风吹泛波,多方力量齐治排污
时间:2022-01-30  作者:江津区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江津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11月的天气乍寒,江面宽阔,江津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伫立在长江一畔,迎着阵阵江风,看江水被吹起碧波荡漾。虽然正值涨水时节,溢流口的管道被淹没了无法看到全貌,但令检察官欣慰的是,管口周围的水质颜色一切正常,看不出一点污水的痕迹。

  公益诉讼部门主任周其维已经记不得这是和同事第几次走过这长达一公里的陡峭乱石,这次公益诉讼“回头看”发现溢流口排放污水的整改效果显著,这让他们终于松了口气。

  “长江几江段水域不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吗?江水为什么这么浑浊?”看着江中泛着阵阵污水,周其维发出了疑问。

  2021年2月23日,为认真落实好重庆市第1、2号总河长令、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和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津区检察院院领导带队公益诉讼部门与区生态环境局、区河长办对长江水域开展联合巡查。没想到这一查竟然发现了一个重大线索。

  院领导当即带领巡查队伍来到自来水公司生产厂区,查看生产车间和污水处理情况。厂区负责人介绍在生产过程产生的反冲水中含有大量泥浆,但已按照环保要求处理达标后才排放,不存在外排水中会含有大量泥浆的情况。

  这个解释显然无法自圆其说,巡查队伍沿着污水流过来的方向追溯,很快发现污水从自来水公司架设过江管道处的一溢流口流出。

  “江中心是自来水公司的饮用水取水点,是江津区一江两岸几十万市民的饮用水源地。溢流口排污对长江水体和饮用水源造成污染,检察机关必须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及时解决排污问题,这关系着百姓能否喝上放心的干净水,还关系着居民生活环境及周边生态环境。”江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谢增益说道。

  “‘听闻’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带着心中的疑惑和掘地三尺也要弄清真相的决心,公益诉讼部门的检察干警们随即深入展开调查核实工作,经过几天的连续观察,发现处于不同时段的溢流口排出的污水时而浑浊,时而看得到飘浮物。污水浓烈刺鼻的臭味,让走访的检察干警连连摇头。

  检察干警对污水进行了实地取样,并联系区生态环境局检测中心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发现化学需氧量、氨氮、粪大肠菌群含量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

  查明溢流口排放污水的事实后,为了精准监督行政主体依法履职,周其维认真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3月5日,江津区检察院向区住建委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认真履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查明上述溢流口向长江排放污水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避免对饮用水水源地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收到检察建议后,区住建委高度重视,深知需以群众利益为重,立即行动展开调查。经多家运维公司与第三方专业管网探测单位,采用潜望镜、机器人等方法对几江段污水进行排查,发现有3股水源未经过污水泵站集水井而直接排入长江,一是水厂围墙方向有一股清水流入;二是在该段方向内侧的雨水管网内不定时有浑浊的泥浆水流入;三是沿途某居民楼有污水流入,同时还发现此段污水主管堵塞严重。

  “检察建议不是一发了之,共同推动尽快解决排污问题,满足群众对健康饮水的需要才是关键。”在整改期间,承办检察干警会同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河长办等7家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4月30日,区住建委回复我院,一是将居民楼的污水截留至污水主管网,短短几天内便达到良好的整改效果;二是对污水主干管进行了疏浚,现管网已畅通;三是已于4月15日完成对长江(几江街道段)所有排口安装实时监控设备并投入使用,实现24小时全天候实时监控。

  同时,据区住建委反馈,为彻底解决排污问题,要求自来水公司将冲洗沉砂池的污水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但目前仍然未能办理排水许可。

  “自来水公司的排水许可证为什么迟迟办不下来?”周其维主动联系区住建委进行沟通。

  据悉,自来水公司分别受重庆市水务集团和江津区城管局双重领导,厂长反映审批过程比较复杂;另外需要对冲洗沉砂池的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改装、升级,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资金。

  为尽快解决问题,检察机关联系相关单位再次召开协调会,区生态环境局表示已下达整改通知,针对自来水公司办理排水许可时间紧和资金难的问题,由区住建委联系城管局进行协调。

  在各方单位的一致努力下,终于传来了令人振奋的好消息。11月19日,区住建委再次向江津区检察院回复自来水公司目前已成功办理排水许可,并表示下一步工作将严格落实属事、属地责任,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督促运维单位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巡查力度,共同做好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避免污水溢流造成环保风险。

  今年以来,江津区检察院与区河长办已开展联合巡查30余次,发现长江流域直排、偷排、乱排公益诉讼线索17条,立案13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件,磋商1件。

  “江水恢复清澈、保证群众饮水安全是检察机关与各行政单位劲往一处使、心系老百姓的必然结果,互相配合、及时沟通是解决问题的‘指南针’,这次的整改效果成效好,群众也十分认可。”谢增益表示检察机关将继续全面推进“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忠实履行好《长江保护法》赋予的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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