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五分院:从“只跑一次”到“一次也不用跑”,律师互联网阅卷实现全覆盖的背后……
时间:2021-07-26 作者:五分院系统管理员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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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可以在网上阅卷,实在是太方便了,从申请到实现阅卷只花了半天,节省了路上来回的时间,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近日,重庆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通过网上阅卷时这样说道。

今年3月,最高检决定在上海、安徽、重庆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4月初,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以下简称:五分院)便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全面推行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打通了律师线上阅卷的“最后一公里”。
事实上,从律师的首次申请到实现成功阅卷,“一次都不用跑”的背后需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付出不少努力。
“试点一开始,我们就派专人实时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后台,负责受理律师的互联网阅卷申请,提供‘一对一’的答疑服务,线上线下‘手把手’地教,保障律师们‘足不出户’就能在最短时间内申请成功。”据五分院检察八部主任甘健介绍,该院指定案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成立工作专班,优化检察业务系统,在“辩护与代理”模块中增加事项跟踪管理,随时查看律师互联网申请信息。
在追求高效便捷的同时,针对律师互联网阅卷的案件范围,五分院已逐步形成了由案管部门初审和业务部门终审的“双审核”工作模式,这也对“安全”加上了双重锁。

工作日一大早,该院检察八部工作人员就在电脑前忙碌着,受理律师提交的阅卷申请,根据罪名、案件类型,完成是否适宜提供互联网阅卷的初审意见,并录入系统转交业务部门承办检察官进行再次审核。
在进行二次审核时,案件承办检察官会对是否存在不宜互联网阅卷的情形进行评估,避免“云阅卷”带来的信息泄露风险。
一旦审核通过后,申请互联网阅卷的律师手机会收到一条由检察院工作人员发送的短信,告知电子卷宗的下载密钥、文档密码等信息。律师只需要在网页界面输入密码并点击下载,就可以下载电子卷宗进行在线查阅。而对不符合条件、未予审核通过的案件,工作人员在系统中会写清注明未审核通过的具体原因,三日内向律师反馈不同意理由,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安排线下阅卷。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刑事案件以及其它不宜提供互联网阅卷的案件卷宗,我们不提供互联网阅卷,只能采用线下现场阅卷方式。”甘健解释说道。
截至目前,五分院已接受律师互联网阅卷申请40余人次,为律师提供互联网阅卷20余件次,收集律师反馈意见建议10余条,10余名律师参与工作评价,无一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