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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宣传周】五分院: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让来访人在每一次接访中感受到检察温度
时间:2020-06-12  作者: 五分院系统管理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深入社区宣讲、举行公开听证、组织公开送达法律文书、开展检察长接访……

2020年6月8日至12日,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中,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简称五分院)以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深入践行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让依法信访深深地走进人民群众心中。

跟随我们的镜头,一起来回顾一下其中的花絮吧!

场景一:“地摊”式普法接地气
(6月9日   渝中区凉亭子社区)

“检察官,我想问问‘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回复形式有哪些?”

“这包括当面、书面、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



6月9日上午,五分院联合渝中区检察院在渝中区凉亭子社区摆起了“普法宣传”的地摊。检察官们结合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及新颁布的民法典等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积极向社区群众宣讲法治精神、法律法规,宣传检察职能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耐心地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单1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0余人次。

场景二:公开听证会释法理
(6月10日   五分院四楼会议会)

“这个案子仍存在不少疑点,被不起诉人黄某私自截留3万元是否是他提前收取的介绍费,黄某是否受到某机电设备公司的指示而处理檩条……”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有很大不同,我建议可以寻求民事诉讼救济。”



6月10日下午,五分院对一起民营企业不服不起诉刑事申诉案召开了公开审查听证会,特意邀请了重庆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法学教授等第三方作为听证员全程参加。

一个半小时听证会上,听证员就案件相关情况向申诉人和承办人提问,并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了讨论和释法说理,还就企业如何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切实规范财务管理提出建议,申诉人对听证结果表示满意。

“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不就案办案,充分体现出司法温度,我为听证会点赞!”参与听证的市人大代表、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文感慨地说。

场景三:检察长接访解民忧
(6月11日   五分院信访接待室)

6月11日下午,某民营建材公司负责人张某见到接待自己的是五分院副检察长陈卫民有些激动,不由得站起来鞠了一躬。

“张总,别着急,坐下来,喝口水,慢慢说!”接下来,陈检认真听取了张某对一起涉及该企业的不起诉案的申诉意见,紧接着又仔细审阅了张某提供的相关材料。

在听取了张某的诉求和理由后,陈检详细询问了案件和企业的相关情况,明确表示:“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们检察机关一定会认真对待,快速审查办理......” 


张某听后连声道谢:“来检察院信访,没想到检察长会亲自接待,太感谢了!”

“当前重庆市检察机关正在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活动,检察干警要自觉地把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送走信访人,陈检立即组织召开案件研究会,要求相关办案人员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要依法、优先、快速办理、审慎处理,与申诉民企及时沟通,还要做好延伸服务,主动向涉案民企提供法律咨询,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经营管理方面的建议,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
让来访人在每一次接访中
感受到检察温度


新闻多一点

小信件里的大情怀
2019年以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认真落实高检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在全市率先制定实施了《关于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办法(试行)》,坚持“全院推动、定岗定责、流程监控、多元化解、强化运用”二十字诀,从明确专人回复、规范回复工作流程、细化回复内容、拓展回复方式和加强来信统计分析等五个方面对群众信访回复工作进行了细化规定,确保群众来信件件得到及时回复和妥善处理。

《办法》实施以来,五分院处理群众来信1225件,全部做到了按期答复。其中,依法办理群众申诉案件768件,司法救助案件2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82.6万元。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真切体会到了“小信件里的大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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