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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何彦林:怒容变笑容
时间:2018-12-28  作者:五分院系统管理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我幸运的被聘为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首批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团队成员。作为一名控告申诉检察官,我怎么和未成年人结下不解之缘呢?这一切,要从我的工作和爱好说起。
2018年年初,我承办了一起故意伤害申诉案。当我联系申诉人时,却发现申诉人正在监狱服刑。被害人怎么也被判了刑?我带着疑惑会见了申诉人小田。原来,小田因与他人言语不合发生打斗,被人用刀将其刺成重伤。之后,伤愈不久的小田又卷入了另一起伤害案件,结果又变成了被告人。
在小田受伤的案件中,因一名犯罪嫌疑人犯罪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这个决定让小田不解与愤恨,又因未能亲自“报仇”而怒不可遏。会见时,不满19岁的小田满脸的戾气,与稚嫩的脸庞显得极不协调。
我和同事马上调整了办案思路:既要想方设法让小田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公正,又要让其及时消除打打杀杀的错误念头,使这名“被害人”不再“被害”。
经过详细复查发现,被不起诉人在小田被刺伤后才参与殴打,但因其是否有“其他帮助行为”的证据不足,因而该案不符合起诉条件。在查清情况后,我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相关证据和法律条文详细地向小田作了解释,同时也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但小田一开始并不接受。我与同事结合其成长经历,又采用“认知领悟疗法”为小田进行了心理疏导。几次疏导之后,他逐渐认识到自身心理与行为的偏差。渐渐地,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笑容。看到小田解开心结,我们由衷地为他感动高兴。
控告申诉环节的当事人,往往对立情绪严重,同时表现出对检察机关更高的期待值。在办案中,我们不仅要考虑案件的处理是否正确,还要关注申诉人的内心,根据他们不同的气质类型和性格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咨询疏导。
盘点我的2018年,最常见到的表情是“怒容”“愁容”,但通过我和同事的努力,申诉人脸上的“笑容”逐渐多了起来。
(来源:检察日报2018年12月26日 讲述:何彦林 整理:本报记者李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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