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五分院依法对一特大毒品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8-01-08 作者:
五分院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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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将胡某某等16人涉嫌贩卖、制造毒品罪,非法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一案向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胡某某等人非法买卖、运输制毒物品共计约3000余公斤,用于倒卖牟利以及制造毒品氯胺酮。2017年3月9日,公安机关从位于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某村制毒现场查获涉案固态、液态毒品氯胺酮共计1200余公斤。
据重庆检察五分院介绍,由于该案呈现出涉毒数量大、涉案人员众多、作案地点及手法隐蔽等特点,重庆检察五分院高度重视,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通过查阅卷宗、走访案发现场,从证据审核角度引导侦查机关依法规范调取、完善证据。正式受案后,承办检察官对案件材料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审查,最终形成了41万字的审查报告和长达25页的起诉书,于2017年12月29日对胡某某等16人以贩卖、制造毒品罪、非法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