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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五分院: 3年实施司法救助案件11件 发放救助金近30万元 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同时,还帮他们解决急困,让他们感受到司法温暖
时间:2017-09-07  作者: 五分院系统管理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非常感谢检察官送来的司法救助金,给了我们生活的信心。”江津老汉杜林提起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心里充满感激。近日,他再次给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控申处的检察官打去电话,表示感谢。在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的司法救助下,他获得了一笔救助金,缓解了经济困难。据了解,三年来,该院累计实施司法救助案件11件,发放救助金29.6万元。该院控申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仅要依法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要帮助他们解决急困,让申诉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受害人经济困难 检察院为他申请救助
    2015年,因修乡村公路的事,杜林夫妻与弟弟杜天发生争执,争执中,杜天先后将杜林夫妻俩推倒在公路边1.5米高的坎下,导致杜林妻子医治无效不幸身亡,杜林轻伤。
    经法院终审判决,杜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赔偿受害人杜林部分损失。可杜林不服气,于2016年,向五分院提出申诉。承办检察官审查后发现,被告人杜天有自首情节,虽贫困但已尽力赔偿了损失,原审判决并无不当,不符合抗诉条件。为了妥善处理此案,五分院决定首次采用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方式办理,并开展了一次有律师、法学专家、基层干部参加的案件公开答复。通过检察官的据理解答和第三方的释法说理,杜林表示,相信法律和检察院的审查意见。
    鉴于杜林家经济特困仍需继续治伤等特殊情况,五分院也为他申请到了一笔司法救助金,有效地缓解了杜林的经济困难。
    争执引发意外 司法救助金渡难关
    李军大学毕业后在一家货运公司工作,一起纠纷改变彻底了他的生活:在公司团年聚餐后,李军从渝北乘坐出租车到巴南,途中,酒醉的他将呕吐物吐在了出租车的后车门上。下车时,李军和司机张林双方为洗车费发生争执,混乱的抓推中,两人一起倒地,李军后脑勺着地流血,之后送去医院诊治。经司法鉴定,李军轻度智力障碍致残,等级为九级伤残。
    办理此案时,重庆检察五分院控申部门检察官了解案情后得知:李军受伤后被送至医院住院花去治疗费等共计1.9万多元,而张林除案发时垫付了2000元医疗费外,没有给李军任何经济赔偿。李军一家经济困难,父亲下岗,给本来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治疗费没了着落。
    重庆检察五分院控申部门的检察官们一方面给李军及其家属,做大量的释法说理工作,以化解矛盾,另一方面从司法人文关怀的角度,和巴南区检察院一起根据《重庆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办法》规定,决定为李军申请司法救助金2万元。不久,李军父亲代儿子到重庆检察五分院领取了这笔司法救助金,并对重庆检察五分院的检察官表示感谢。
    三年发放救助金30余万元 维护申诉人权益还帮忙解决困难
    据五分院控申处处长甘健介绍,在对申诉案件启动司法救助时,五分院会充分考虑被救助人所面临的急迫困难,认真开展调查取证和核实甄别,防止偏离司法救助本意,对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都会尽力予以司法救助。据了解,三年来,该院累计实施司法救助案件11件,发放救助金29.6万元。
    “我们不仅要依法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要帮助他们解决急困,让申诉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甘健表示,除了经济上的物质救助,目前该院还针对特殊案件,已经将救助的方式延伸到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个性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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