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是重庆市委、重庆市检察院为适应重庆市直辖后特殊市情及“两级行政、三级司法”需要,报经中央编委批准,于2006年8月5日成立的正厅级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重庆市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巴南区、江津区、永川区、綦江区、荣昌区等9个行政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域内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辖区全域处于重庆主城都市区范围内,其中5个区属于中心城区。辖区总面积11264平方公里,占全市13.67%,常住人口、地区生产总值均占全市三分之一左右。
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完善对专门法院跨行政区划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于2022年11月决定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统一对全国首家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成渝金融法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国第一个跨省级行政区划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院,受理成渝金融法院审理的重庆市全域和四川省属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的金融民商事、涉金融行政及其生效裁判的执行等监督案件,案件管辖区域包括重庆市38个区(县)和四川省15个市、113个县(市、区)。
按照2022年重庆市检察院关于适应全市破产案件由重庆破产法庭集中管辖改革的需要,完善破产特别程序专业法律监督,加强破产案件检察监督的工作部署,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统一履行对重庆破产法庭集中办理的破产案件的法律监督职责。
根据2008年重庆市委编办、重庆市检察院关于全市监狱检察管辖体制调整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统一对重庆市渝都监狱、大坪监狱、九龙监狱、女子监狱、长康监狱、永川监狱、渝西监狱及市看守所等8个监管场所履行检察监督职责。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办公地址坐落于重庆市委、市政府驻地渝中区,位于渝中区经纬大道488号,毗邻“红色三岩”红岩、曾家岩、虎头岩,办公办案用房建筑面积29363㎡。现设有办公室、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检察七部、检察八部、检察九部、检察侦查办、法律政策研究室、政治部干部人事室、政治部宣传教育室、检察业务保障部、检察事务保障部、检务督察部、机关党委办公室、派驻渝都监狱检察室、派驻永川监狱检察室、派驻女子监狱检察室、派驻九龙监狱检察室、派驻渝西监狱检察室等23个内设机构。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是重庆市文明单位,先后涌现出“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全国监所检察业务标兵”“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能手”“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业务能手”、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等先进典型。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488号
邮政编码:400042
电话:12309转5
传真:023-6874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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