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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南岸:消除盲道之“忙”,检察机关为视障人士打通“绿色通道”
时间:2021-05-27  作者: 五分院系统管理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现在占用盲道的情况基本已经解决了,视障人士的出行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了。”5月18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南岸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南岸区南坪镇回龙路兰湖天公交站附近,对该院此前办理的侵占盲道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

如今,这里的盲道和一年前比起来有了很大变化。

2020年5月,南岸区检察院检察五部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南坪镇回龙路兰湖天公交站附近、海棠溪松藻小区门口等地方的盲道普遍存在车辆违规停放占用和固定设施破坏盲道的情况。

辖区内其他盲道是否也存在类似情况呢?该院以此为线索顺藤摸瓜,立即对辖区已建成盲道的使用情况开展巡查,并进行调查取证。“我们在走访中发现,辖区多处主干道上的盲道变成了‘忙’道,修建石墩、停放车辆等盲道被侵占情况屡见不鲜,同时,盲道还存在纹路受损、被固定设施破坏、年久失修等现象。” 承办检察官刘健生谈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三条第三款、《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等之规定,南岸区检察院认为,盲道是为帮助视障人士出行而专门设置的无障碍设施,体现的是对特殊群体的尊重与人文关怀。然而,盲道被占用、设置不规范等情况,使得这条“绿色通道”成为摆设,这严重影响了视障群体的出行安全,同时损害了他们平等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权利。

盲人出行本就不便,盲道被占更是雪上加霜。为了破解盲道之“忙”,2020年7月27日,经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审批,南岸区检察院向有关行政部门送达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对侵占、损坏公共场所、城市道路范围内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理,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

收到检察建议后,有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开展盲道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视障人士的平安出行。对盲道缺失、设施不合理的现象逐一登记造册,并进行增设改道;对车辆占用盲道的问题,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最终,盲道被损毁、占用的现象得到了有效整治。

据统计,截止目前,有关行政部门共整治盲道1300平方米。

“盲道的设置体现着城市对于视障人士的关心和爱护,也是一座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尺。”南岸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劲松表示,接下来,该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延伸检察服务触角,积极参与推进社会治理,持续关注辖区内盲道现状,对于整改情况不定期开展“回头看”, 切实维护好视障人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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