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6日,《重庆法治报》第6版刊登《真假教材网上混卖 检察机关出手破局——大渡口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帮助确认盗版书销售数量和违法所得》一文,内容如下:
“你看这些书就是正版教材,摸上去纸张更厚实,油墨闻着也不刺鼻。”4月,大渡口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辖区内各大书店检查是否存在销售盗版教材的情况(如图),这次检查的背后与一起销售侵权复制品案有关。
时间回到2022年,贾某甲、郭某某与郎某某、贾某乙踏上了网络经商之路,他们从新华书店购进中小学教科书及相关书籍用于销售。2023年的一天,贾某甲在网上偶然看到罗某(另案处理)发布的一则“低价图书大甩卖”广告,价格远低于正常进货价。
“虽然书是盗版的,但又不影响阅读,别人也看不出来。”贾某甲等人明知这些低价图书是盗版书籍,但在金钱的诱惑下,他们从罗某那里大量购进各类盗版中小学教科书进行销售。为了掩人耳目,他们还通过真假教材混卖的方式躲过了网络平台审查。
纸终究包不住火。2023年11月7日,他们的罪行败露,大渡口区公安分局接到区文旅委移交的线索,对该案以侵犯著作权罪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该案,经过调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没有与上家共谋分工、参与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情况,因此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调整侦查方向,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定性侦查。2024年8月,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面对铁证,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但这起案件的办理过程并不简单。“他们将正版书、盗版书混合销售,平台也存在大量的退换货情况,我们从销售记录中难以辨认出盗版书的销售数量,违法所得难以确定。”面对错综复杂的销售记录,如何确定违法所得,让办案人员陷入了困境。
在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自认所有书籍中绝大部分为盗版书籍,但为了最终明确盗版教材的数量,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对仓库内现存教材进行抽样取证,送至相关出版社进行辨认,并经重庆市版权代理有限公司鉴定,确定其中盗版书籍占比约为50%。
随后,检察机关组织公安机关及行政主管部门咨询论证,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最终以现场查获的盗版书籍与正版书籍存量比例为基准,结合进货单据、销售记录等客观证据,推断已销售盗版书籍数量为58万余册,并确定违法所得共计65万余元。追缴65万余元违法所得后,检察机关以贾某甲等人涉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向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上述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共计125万余元。
在审查起诉的同时,检察机关向有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希望加强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并积极宣传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盗版教材问题,专题研究部署了整改工作,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函复检察机关。
然而,检察机关的工作并未就此停止。盗版教材内容错误频出,印刷粗糙,纸张质量低劣,损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了众多不特定未成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于是,检察机关展开了相关证据的调查收集,并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与证据、材料一并移送给了相关部门。目前,该院正在开展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工作。
文字:任英豪、匡萍萍
图片:任英豪
审核:蔡纲、雷泞华
主编: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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