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事儿】大渡口:不起诉≠不担责!“手机靓号骗局”设局者领罚行政拘留
时间:2025-04-22 作者:夏思扬、任英豪 新闻来源:重庆检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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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诱人的‘靓号’背后,可能藏着精心设计的骗局。消费者在选择代办服务时,务必擦亮双眼,优先选择正规渠道,谨防上当受骗……”2025年3月,大渡口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社区进行普法宣讲。
检察官的这一次普法宣讲活动,源于该院办理的一起“靓号骗局”行刑反向衔接案……
近年来,带有吉祥数字的手机号码因其具有稀缺性而备受追捧,不法分子也利用这一市场需求实施诈骗。盛某某原本从事手机卡办理业务,在长期工作中,他敏锐洞悉部分用户对“吉利号码”近乎执着的偏爱。于是,他开始在朋友圈频繁且精心地发布“可办理手机靓号”的广告信息。其中,广告文案特别突出包含“8888”“6666”这类寓意吉祥的热门数字号码,他的措辞极具吸引力,像是“稀缺靓号,仅此一批”等,迅速吸引了众多人的目光,引发关注。2024年1月,受害人衣某某在浏览朋友圈时,不经意间,被盛某某发布的靓号广告深深吸引。他的目光锁定在“131****8888”的靓号上。
于是,衣某某主动联系了盛某某,盛某某声称办理靓号需要交定金和预存话费。对此,衣某某没有丝毫怀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转账。就这样,15000元就这样轻松地落入了盛某某的口袋。然而,盛某某并没有履行他的承诺。他将这笔钱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消费。与此同时,另一位受害人张某某,也不慎踏入盛某某精心设下的骗局。张某某一眼相中“185****8888”这个靓号,随即与盛某某取得联系,满心期待地支付了15100元。然而,盛某某再次食言,将这笔款项据为己有。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24年2月,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并进行初步调查,盛某某经民警通知后主动到案。同年5月,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盛某某移送至大渡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查明,此前盛某某一直从事买卖手机卡这一正当职业,然而,由于一时资金短缺临时起意实施诈骗,相对于专门从事诈骗活动的犯罪分子而言,其主观恶性较小。此外,盛某某主动退还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两名被害人的谅解。考虑到盛某某系初犯,且具有自首情节,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大渡口区检察院秉持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理念,依法对盛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是,对盛某某的责任追究并没有因为不起诉而划上句号,如何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检察官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中找到了答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相关规定,大渡口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将案件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进一步审查。经调查核实,行政检察部门认定,盛某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网络诈骗,虽因情节显著轻微被作出微罪不起诉处理,但其行为存在社会危害性,应当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2025年2月24日,大渡口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要求依法对盛某某予以行政处罚。公安机关迅速行动,于同月27日决定给予盛某某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不起诉,仅仅意味着涉案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但绝不意味着其无需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办案检察官王莎表示,该案通过行刑反向衔接,实现“罚当其错”,有效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文字:夏思扬、任英豪
图片:任英豪
审核:王莎、雷泞华
主编: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