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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政法】褪去“美颜滤镜”,检察履职还原真实面貌
时间:2025-03-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商贩们都已经整改,市场里的食材看上去更加真实可靠了。”正值消费者权益日,大渡口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走进了农贸市场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发现目前市场内商贩都已进行了整改,消费者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了,不用担心买到劣质食材了。

想起之前,有些消费者可是被那些“美颜”过的食材给坑苦了。“那个灯有问题,买回家的肉和在市场里看到的完全是两码事!”一位消费者抱怨道。原来,在市场里看到的食材新鲜诱人,但一到家就原形毕露,甚至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发烂了。

今年2月,大渡口区检察院收到了群众提供的线索,称市场里的“生鲜灯”让食材看上去焕然一新,实际上却是虚假宣传,回到家后就被打回原形,恢复了“素颜”状态。

对此,检察机关立即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生鲜灯”的使用情况展开了调查。

可商贩们却有些委屈:“自从新规实施以来,我们就没有再使用以前的老灯了,这个灯根本就不是以前的‘生鲜灯’。”经过检查,检察官们发现,部分商贩使用的灯具确实不属于传统规定中的“生鲜灯”。但这些灯具依然让食材看起来更加诱人,误导了消费者的判断。

生鲜灯,顾名思义就是调整光照颜色让食材看上去更加新鲜的灯具,在它的加持下,消费者更容易产生错误的购买欲望,明显影响了消费者对食品真实的判断。经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解释,目前,部分商贩使用的灯具确实不是传统规定中所提到的生鲜灯,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定困难。

“现在的灯确实比以前的生鲜灯看着真实一些,但还是有虚假宣传的嫌疑嘛。”农贸市场内的群众向检察官反应,“你们看这个肉还是有点发红的。”

这些灯具上都贴着“新国标”的字样,但检察官们发现,所谓的“新国标”只是厂家宣传的噱头,并非国家认证的标准。这些灯具的数据不符合法规禁止使用的范围,在有关部门的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困难。

不过,检察机关并没打算就此放过。他们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3)》规定,明确指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误导消费者的照明灯设施。

“很明显,这种擦边的灯具已经误导了消费者感官认识,应该禁止使用,立刻整改。”

同月,大渡口区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各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对辖区内使用“生鲜灯”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对农贸市场等地的商贩加强相关宣传,共同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下一步,大渡口检察院将把“生鲜灯”使用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进一步规范销售行为,开展常态化“回头看”,确保食品不再有“美颜”加持,让消费者们能够买得放心、吃得安心,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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