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政法 2024-05-21 20:09 重庆
为进一步探索创新轻罪治理工作模式,近日,大渡口区检察院牵头召开“大渡口区政法机关轻罪治理工作联席会”。大渡口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分为集中会签文件、会商工作重难点两个阶段进行。在会签文件阶段,首先由区检察院全面介绍了近年来轻罪案件发案趋势和治理痛点、创新轻罪治理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大渡口区关于办理轻罪案件开展社会公益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渡口区关于“一站式”办理刑拘直判案件的工作意见》等4个会签制度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随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和区司法局分管领导代表法、检、公、司对4项制度进行了会签,为下一步制度顺畅施行打下坚实基础。
会上,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夏艳对区检察院紧跟犯罪治理变化趋势需要,积极牵头探索轻罪治理新机制的做法表示高度肯定,指出此举是创新轻罪治理、加强社会参与、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有益尝试。同时,对全区各政法机关进一步做好轻罪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提高站位
进一步深刻认识推进轻罪治理的重要意义。轻罪治理工作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要树立“轻罪不轻视”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此项工作中去,积极推进我区轻罪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二、凝聚共识
进一步形成轻罪治理整体合力。坚持依法治理、科学治理、综合治理,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协同推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下,加快构建轻罪治理工作大格局,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共同推进轻罪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三、积极推动
进一步打造轻罪治理特色品牌。在依法能动履职中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通过培育、打造典型案事例,提升轻罪治理品牌效应,持续创新“莎姐”社会治理品牌,全力推进我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会议会商阶段,围绕“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mg/100ml的单车事故处理”“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的轻伤害案件处理”“可能判处缓刑/拘役的轻刑案件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等5个涉及轻罪治理的具体问题,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依次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基本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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