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
2020年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129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上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许创业

 

各位代表:

我代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在中共大渡口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为服务保障我区“高质量产业之区、高品质宜居之城”建设大局作出了新的贡献。我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重庆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检察官梅玫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最美公务员、人民满意公务员等称号。

一、聚焦安全发展目标,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有新气象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准确把握安全和发展的辩证关系,以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渡口为抓手,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切实服务全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年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02人,提起公诉498人。

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检察工作最突出的位置,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办案中坚决做到“不拔高、不凑数”,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受理9+4类案件78199起诉涉恶案件 552,法院判决均认定涉恶性质。强化法律监督,追加起诉漏罪1条,对证据不足和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起诉2人。积极开展“六清”行动,向相关单位移送涉黑涉恶线索信息6。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督促侦查机关依法加强涉案财物扣押、追缴力度,起诉时依法提出罚金刑量刑建议,核查全部涉恶案件财产刑判决并督促审判机关立案执行到位。坚持扫黑除恶治乱相结合,全力参与辖区成品油、冷冻肉品市场等重点领域乱象整治专项工作,起诉涉成品油犯罪19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治安乱象,落实“一案一整治”,发出堵漏建制的检察建议5份,并督促整改。深入推进“六建”工作,围绕长效常治目标,建立完善11项工作制度和办法,着力构建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积极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积极投入抗击新冠疫情的全民战争,深入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工作得到区领导批示肯定。全年办理各类市场主体案件38。分别联合区人社局、区工商联开展两次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主题检察开放日,邀请20余名企业家和企业代表参加,为帮助企业纾难解困营造氛围、搭建平台清理侦查和审判环节涉市场主体刑事诉讼“挂案”“积案”99件,已监督办结97件,切实帮助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在办理新世纪百货大渡口商都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检察监督系列案时,为切实减少企业诉累,以检察建议方式促成当事双方达成和解,既维护了司法公正,又维护了商家商誉。对涉案企业人员坚持“少捕慎诉”原则,依法不捕不诉6,在全面、准确开展经济影响评估的基础上,依法对一起民营企业行贿案作出微罪不诉处理,确保企业活下去。开展涉市场主体被害人退赔专项检察活动,监督退赔被害人5.16。切实解决疫情期间小微市场主体资金困难,监督办案机关及时退还1名从事个体经营的社区矫正对象缴纳的1万元保证金,确保其正常经营,信息简报被高检院、市院转发。

严厉打击侵害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切实加强与监委的工作衔接,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起诉了重钢集团矿业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毛某某受贿80余万元案、重钢集团矿业公司大宝坡矿原安全生产科科长、车间主任吕某某受贿340余万元案。持续强化网络政治安全意识和责任,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了通过“翻墙”软件在境外网站上大量散布严重损害国家形象、危害国家利益的虚假信息的郑某某。严厉打击发“疫情财”“黑心财”犯罪,批捕起诉了疫情期间以出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的犯罪34人。坚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用法治守护群众的“养老钱”“血汗钱”,依法对以“投资养老”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290余万元的龙某某提起公诉;起诉了涉案会员4000余人的吴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坚决斩断网络诈骗灰色产业链,对以提供微信收款二维码、银行账户等方式帮助转移网络诈骗犯罪所得的杨某某、李某某等14人,分别以诈骗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尽可能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不批捕55人,不起诉117人。依法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适用办理比例87.88%,被告人认罪服判率98.23%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参与市信访接待3个月区涉法涉诉联合接访12周,办理市院交办案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9件次检察长主办的李某某刑讯逼供刑事申诉案,通过公开听证和释法说理,最终息诉罢访。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家属,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12.1万元。

二、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有新举措

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44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0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均获整改回复与区住建委、区审计局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建设与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河长办达成了一致意见。

用最有力的检察担当保护生态环境。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求,切实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保护。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14件,监督履行到位生态损害赔偿金等12.44万元。依法对杨某某等人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林鴞(俗称:猫头鹰)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委托专家出具专家意见,从野生动物救护费用、当年无法繁殖导致种群损失和生态损害价值等方面提出赔偿金2.27万元,获法院判决支持,并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出台划定大渡口区野生禁猎区、设置禁猎期的规定。同时认真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积极开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整治专项行动,办理洗车场、家具厂非法排污案10,系列案件的宣传报道被人民日报和市院转发。

切实筑牢食品药品安全和国有资产保护防线。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1件,针对未取得职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虚假宣传、违规将消毒产品作为治疗药物,成人用品店未依法在其经营场所公开悬挂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而销售保健品等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加强监管的检察建议。坚决守护国有资产,办理相关案件9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追回违规向个别服刑人员发放的养老保险13.4万元针对部分配租人通过网络发布招租信息,将其配租的公租房违规转租给他人获利,侵害国有财产分配权、使用权的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清退违规转租公租房1处,并要求网络平台删除已发布的公租房转租信7条。

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积极拓展办案范围,对法律明确赋权领域之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探索办理相关案5件。如针对辖区多个小区消防通道被私家车长期违法占用,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开展集中整治,排查小区近50,查处、拖移、劝离车辆130余辆。又如我院在巡查中发现,重钢护厂烈士陵园存在纪念碑部分碑文模糊,碑身部分污损,烈士遗像疑似脱落等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迅速整改落实到位,并拟对陵园建设提档升级。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筑牢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有新思路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效果明显。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监督立案的黄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0件;追捕追诉漏犯9,追诉的熊某某贩卖毒品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切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发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意见6份,均被采纳;强化人权保护和执法规范,书面提出纠正违法33

民事行政监督稳步推进。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32,同比上升23%。依托行政执行监督案件,结合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份,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办理的永辉超市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系列抗诉案,既通过和解方式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又通过检察建议“促进管理、创新治理”,入选“全市第一批民事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支持农民工、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起诉64帮助追回劳动报酬和抚养费30万元。

刑事执行检察扎实开展。办理监管场所执法监督案件19件,看守所死亡事故检察1件;监外执行监督案件22件,收监监督案件4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17件;刑事判决刑期计算错误案件5件。督促办案部门对1名重病在押人员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并针对患病在押人员信息在司法机关内部沟通不畅,存在变更难、收押难的情况,牵头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出台《大渡口区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疾病风险提示实施办法》,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和办案人员知情权、健康权,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针对疫情后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务工就业需求激增,但现有制度尚未明确此项请假事由,从而导致“请假难”的问题,联合区司法局探索制定了外出务工请假制度、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批制度,为21名社区矫正对象正常工作提供了便利。

四、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有新提升

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断深化新时代“莎姐”的内涵和外延,持续做大做靓“莎姐”品牌,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更精准贯彻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理念。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快批捕起诉了强奸8岁女童的魏某某。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率66.7%,帮助5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和学校。与区公安分局、区人民医院联合签署《大渡口区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工作办法》,在区人民医院建立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救助未成年被害人2人。

更严格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与区教委会签《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方案》,完成了对全区6221名教职员工的信息查询,依法处理4人。联合区教委对辖区所有学校开展暗访,发现问题13处,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7条,如在调查中发现校园周边部分摊贩出售淫秽书籍和光碟,遂向主管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对全区校园周边文化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制作“莎姐”战疫法治云课堂等微视频3期,录制全市精品法治课3堂,建立“莎姐”法治教育基地3个,实现院党组成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全年开展法治宣讲22场,受众43895人。我院被高检院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莎姐”检察官被评为表现突出个人。

更有效运用“莎姐”云平台。完成平台二期开发,全年共收到有效监督线索53条,矫正工作信息58条,开展线上案中帮教6人,接收临界预防信息12条,接受法治课预约35场,开展未成年人在线心理测试250人次。根据平台线索办理涉未案件6件,如群众在平台反映称,有不法分子在网课平台发布色情信息,并利用未成年学生网课期间建立的微信群、QQ群传播淫秽图片和视频,造成部分小学生聚集观看并进行行为模仿的恶劣后果。我院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从快批捕犯罪嫌疑人两名。作为全国14个代表单位之一,在全国未成年人检察智慧化发展研讨会上交流平台建设运行经验。

五、聚焦增强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有新业绩

紧紧抓住“人”这个决定性因素,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的要求和“五个过硬”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上级院及区委汇报重要检察工作。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思想淬炼。引导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选派3名党员干警深入社区“战疫”一线参加疫情防控,1人获评区直机关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秀共产党员。

坚持把能力建设落在实处。持续加强人才培养,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脱产培训36人次,参加中央政法委、高检、市院讲座802余人次。发挥渡检讲坛、检委会论坛、部门课堂的互动作用,开展“研讨+实训”的岗位练兵,深入推进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引导干警强理论、提素能。充分运用“案-件比”管理指标加强案件质效管控,倒逼干警提升执法能力。组织干警深入基层开展走访慰问、民法典宣讲,锻炼群众工作能力。与成都市成华区检察院建立全面协作机制,共同开展课题研究,与云阳县检察院结对帮建,互派干警挂职交流4人次。干警的综合素能得到有效提升,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先进个人、全市检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等省级以上荣誉10项。办理的6件案件被上级院评为典型案例。

始终把纪律建设挺在前面。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严格贯彻落实“一岗双责”,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始终把“两个责任”抗在肩上。深入开展全员、全方位的“以案四改”“以案四说”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盯紧司法办案风险点,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抓手,制定完善工作制度4项,狠抓内部规范管理。紧盯检察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队伍纪律作风良好,保持了零举报、零投诉。

六、聚焦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有新高度

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自觉向区委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定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宪法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群众代表以观摩庭审、评查案件、公开听证等形式走进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工作。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依法公开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680条,文书436份。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这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工作整体能力与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尤其是解决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思路和举措还不够明细,检察信息化、智慧检务建设等还存在明显短板。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和检察工作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断提高认识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担当新发展使命、谱写新发展篇章的能力和水平,为贯彻落实大渡口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突出政治建设,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抓在首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抓手,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按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特色发展和强化办案“两手抓”,在继续做大做靓“莎姐”品牌的同时,切实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改进检察工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二是聚焦“四大检察”,把提升新发展阶段法律监督水平贯穿始终。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全面深化“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高水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认真贯彻适用民法典,建立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制度,落实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持续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庆实践,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提高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质效。

三是坚持素质导向,把打造一支忠诚担当的检察铁军顶上站位。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深入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活动,全面推进政治轮训和实战实训,提升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努力把检察人员培养成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行家里手。

四是强化监督意识,把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落到实处。坚决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主动报告和改进工作,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和意见建议,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常态化联络。切实将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新发展格局赋予新发展使命,新发展阶段呼唤新发展作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砥砺前行、勇于担当、埋头苦干、有所作为,为大渡口“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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