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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8-27  作者:法律监督网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开展诉讼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等职责,保证国家法律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我院内设政治处、办公室、控申科、民行科、公诉科、侦查监督科、监所科、法律研究室、职务犯罪侦查局、预防科、未检科、案管科、纪检监察室等13个部门。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2,209.53万元,支出总计2,209.53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24.78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是:司法改革后,新增“统发单位非统发工资性支出(员额制绩效奖金)”

单位2017年度收入合计2,209.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6.56万元,占97.60%;其他收入52.97万元,占2.40%。

单位2017年度支出合计2,20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38万元,占76.96%;项目支出509.15万元,占23.04%。

单位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56.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82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司法改革后,新增“统发单位非统发工资性支出(员额制绩效奖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70万元,增长8.65%。主要原因:一是检察员额制绩效奖金由预估数核减为人社局核定数,减少“统发单位非统发工资性支出(员额制绩效奖金)”45万元;二是年中追加安排办案经费支出预算141万元;三是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下达我院“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资金”51.37万元;四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工资减少,养老保险增加;五是人员正常晋升,相应工资、津补贴增加。

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56.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82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司法改革后,新增“统发单位非统发工资性支出(员额制绩效奖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70万元,增长8.65%。主要原因:一是检察员额制绩效奖金由预估数核减为人社局核定数,减少“统发单位非统发工资性支出(员额制绩效奖金)”45万元;二是年中追加安排办案经费支出预算141万元;三是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下达我院“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资金”51.37万元;四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工资减少,养老保险增加;五是人员正常晋升,相应工资、津补贴增加。

单位i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859.64万元,占86.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5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检察员额制绩效奖金由预估数核减为人社局核定数,减少“统发单位非统发工资性支出(员额制绩效奖金)”45万元;二是年中追加安排办案经费支出预算141万元;三是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下达我院“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资金”51.37万元;四是人员正常晋升,相应工资、津补贴增加;教育支出4.15万元,占0.19%,与年初预算持平;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8.88万元,占7.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工资减少,养老保险增加,差额为2.1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10万元,占3.16%,与年初预算持平;住房保障支出65.79万元,占3.05%,与年初预算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2.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6.94万元,较上年增加336.4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司法改革后,新增“统发单位非统发工资性支出(员额制绩效奖金)”。二是司法改革后,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85.47万元,较上年增加30.05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3.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

2017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购置费用为零。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9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开展检察业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7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不断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一方面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制度,坚持规范行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努力降低车辆油耗和维修费用支出。另一方面科学派车,合理安排出车任务和行驶路线,倡导集中乘车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单车出驶台次,提高使用效率,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公务接待费4.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检察机关以及相关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不断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不仅禁止非业务工作的接待支出,同时严格控制业务工作的接待支出,减少应酬和迎来送往活动,严禁超标准、超规格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7辆;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2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69.4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案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30.05万元,增长8.45%,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办公成本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4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采购一般办公设备,以及检察办案装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11.78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68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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