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新重庆·检察故事】梁琴:公益诉讼新探索 “以碳代偿”替代性修复“绿衣”
时间:2023-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检事儿 2023-04-17 14:30 发表于重庆

★ 开栏语 ★

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重庆检察工作迎来了发展新起点。

为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展示全市检察干警在锚定新目标、阔步新征程中的鲜活图景,本微特推出《新重庆•检察故事》专栏,每期邀请一名检察官讲述一个真实案件、叙述一段检察故事,旨在传播法治理念、传递司法温度、传送检察好声音。敬请关注!

本期推出的是由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四部副主任梁琴讲述的检察故事《公益诉讼新探索 “以碳代偿”替代性修复“绿衣”》。


人物档案

梁琴: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四部副主任,曾获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重庆市检察机关第三届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等荣誉,被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


所谓碳汇,指的是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措施,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活动。对我们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来说,这是一个新的领域。去年,我们就办理了全市首例“以碳代偿”民事公益诉讼案,通过让当事人购买等值的碳汇减排量实现替代性修复,取得了良好效果。

案子还得从20214月说起。当时,袁某和龙某在永川区某村购买了一批桉树,在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人采伐了34余立方米的速生桉,并将滥伐所得的木材装运、出售。案发后,二人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后来,永川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他俩的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就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我院检察四部。受案后,我和同事迅速展开跟进调查,同时还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袁某、龙某滥伐林木的行为进行了鉴定。二人造成的生态环境修复费为1.5万余元,伴随产生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折算估值6.9万余元。

1.5万余元的生态修复可以采用实际修复的方式实现,但是6.9万余元的生态功能损失是从林木被滥伐到重新栽种后能有效产生固碳制氧、涵养水源等生态功能的损失。该项损失难以通过之后的实际修复得到弥补。”我当时就在想,咱们能不能找到新的诉讼方式将该笔费用及时有效地应用到生态修复之中。

为此,我们查阅了大量关于碳汇的相关资料,和外地检察同行进行了深入交流,了解到通过认购林业碳汇的方式,是可以达到相应碳减排量的生态效果。有了解决问题的方向,我们陆续走访了市生态环境局和“碳惠通”平台,确认这个平台有资质并且能够实现我们之前的预想。

根据相关司法规定,我们决定以认购经核准的林业碳汇方式替代履行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袁某、龙某承担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将用于购买等值的“碳惠通”减排量,用以弥补因砍伐林木所导致减少吸收的二氧化碳量,达到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的目的。

同年6月,我院就袁某、龙某滥伐林木的行为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二名被告承担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6.9万余元,用于购买等值的碳汇减排量进行替代性修复;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1.5万余元,并在省级公开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在法院审结案件并出具调解书后,二名被告陆续按照调解书缴纳相应费用,可购买约2000吨的碳汇减排量。

办案感言

在办理这起新类型法律适用案件中,我们并未简单地止于生态损害赔偿,而是将其中的生态功能损失提出“碳汇代偿”,以弥补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损失,达到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的目的,从而通过司法力量助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以此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

今后,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官,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探索“司法+碳汇”的生态修复模式,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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