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重庆检事儿】【迎两会·话检察②】重庆检察机关“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时间:2022-1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检事儿 2022-12-07 12:08 发表于重庆

开栏语 ★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和最高检有关部署,聚焦“四大检察”“四大业务”依法能动履职,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即日起,本微开设“迎两会·话检察”专栏,全方位展示近年来重庆检察事业迈出的新步伐、取得的新突破、站上的新高度,以踔厉奋发的厚重答卷、勇毅前行的奋斗之姿,迎接重庆“两会”胜利召开。

今天推出第二期:重庆检察机关“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20177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不断强化“上游意识”,主动落实“上游责任”,出台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等“55条意见”措施,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履职办案,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20184月,市检察院启动“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此强化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司法保护。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立公益诉讼案6828件,开展诉前程序5460件,起诉369件。

坚持护水为本

全力守护一江碧水向东流

围绕长江和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突出“护水”办案,全市办理涉水案件占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总量的近七成。加强水污染防治,开展“污水直排偷排乱排超标排集中巡查整治”专项监督活动,办案1265件。加强岸线污染防治,开展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专项监督,办案374件。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签署《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指导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在同级河长办设立检察联络室37个,召开联席会议156次,开展联合巡查837次,发现线索412条,立案264件。

注重由水及岸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牢固树立环境污染源头治理、岸上预防意识,切实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非法码头治理、非法占用岸线资源、农业面源污染等领域案件办理力度,努力消除岸上污染来源。市检察院主动与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规划和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建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作配合机制,同步推进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监督。聚焦农村环境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办理水产畜禽养殖污染案件175件、农药化肥污染案件518件。聚焦工业废物污染治理,办案486件。聚焦大气污染治理,办理油烟、扬尘、露天焚烧等污染案件414件。

依法全面履职

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

贯彻落实系统观念,开展“公益诉讼保护生物多样性”专项监督活动,全力守护生态安全、生物安全。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要求,加大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办案力度,提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107件。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办案179件。加强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办案96件。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监督,办案203件。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全市督促保护耕地林地5646亩、水域46180亩,清理河道530公里,清除固体废物39万余吨,追偿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费用1.1亿元。

强化区域协作

推动成渝地区生态环境共建共保

围绕落实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战略,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推动与四川等地跨区域协作,构建起省市县三级立体化检察协作网。市检察院参与构建长江沿线11省市全流域检察协作链,分别与川滇黔藏青五省区、川滇黔三省检察院共建长江上游、赤水河乌江流域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与有关省份会签长江流域、酉水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区域管辖协作办法。以省级检察协作为引领,分院建立嘉陵江、乌江等流域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4项,区县院建立龙溪河、濑溪河等流域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15项,建立川渝检察机关跨界生态修复基地5个。协作各方开展跨区域联合巡查114次,相互移送案件线索125件,联合办案7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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