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解决群众“急难盼愁”的问题,切实推进辖区盲道和人行道治理工作。近期,该院督促大渡口区城市管理局履行辖区盲道和人行道违法停车监督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已全面整改。
2022年3月,该院在开展巡查过程中,发现大渡口区西城大道立交交叉路口、大渡口区晋愉岭海小区等多条路段存在机动车违规停放,占用盲道和人行道等公共道路资源,影响盲人群体以及周边居民的正常出行,致使公共安全存在隐患。经初步摸排此线索后,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多次深入辖区多条路段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同时针对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深入研判,广泛收集法律依据,发现《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对人行道违法停车具有200元以下罚款的法定依据。为此,该院遂向大渡口区城市管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大渡口区城市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人行道违法停车集中专项整治。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明确区城管局下属执法支队统筹开展,并积极制定《人行道违法停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二是针对人行道违法停车突出路段,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台账。三是严格执法查出,加强宣传劝导。下一步,区城市管理局将针对长期和多次占用盲道和人行道的违法车辆,通过智慧城管执法平台发送短信进行宣传劝导和处置。
盲道和人行道作为公共资源被机动车违法占用,不仅影响盲人群体和城区居民正常出行,同时也影响大渡口区市容市貌。市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对治理辖区盲道和人行道发挥着重要作用。下一步,该院持续聚焦人民关切的突出问题,从公益诉讼监督的视角,为民做好事、办实事,切实维护好特殊群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公益诉讼办公室 王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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