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检察日报》第6版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劲松的理论文章《压实主体责任构建“大管理”格局》,内容如下:
近年来,我院严格落实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等八个主体责任,着力构建以“三张表卡”“三本台账”“三项职责”等为特征,具有大渡口辨识度的基层检察“大管理”格局。三年来,我院办理的23起案件入选最高检、重庆市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以“三张表卡”强化检察官自我管理责任。我院要求检察官案件办结后即自查自评办案质效,填写“质效自评表”附内卷存档备查,定期复盘履职情况形成“履职情况表”,向党组书面述职并报人大常委会备案。同时,以“三个规定”、诉判不一等内容为重点,创新设置“廉政监督卡”,增强检察官廉洁办案和规范司法意识。
以“三本台账”强化部门负责人日常管理责任。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有培育价值的典型案例,由部门负责人建立“重点案件台账”;适时跟踪督促检察官高质效履职,定期分析研判形成“整体业务台账”;不断完善高质效办案长效机制,建立以部门干警司法规范和办案纪律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人员管理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条目式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以“三项职责”强化分管领导目标管理责任。分管领导制定分管部门目标计划,为部门量身定制“任务书、施工图”,真正履行“目标制定职责”;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工作会,适时复盘业务运行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研究调度、督促落实,认真履行“过程监督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通过谈心谈话、参加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纾难解困,切实履行“廉政监管职责”。
以“三个作用”强化检察长重点管理责任。我院注重发挥检察长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型犯罪等“骨头案”“钉子案”,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并设立高质效办案指挥中心,以不影响干预个案处理为原则,以指挥令的形式统一管理、调度、指挥重点案件办理。同时,切实担当尽责,在职责权限和能力范围内,发挥好为检察官依法规范履职办案护航、兜底的作用。
以“三个环节”强化案管部门专门管理责任。突出“事前把关”,以证据规范性、完整性为重点,对争议较大案件,案管部门和业务部门双重审查,坚决守住案件“进口关”。做实“事中监控”,以流程监控实质化为目标,实行案管人员与检察官点对点结对“专人盯防”;实时监控退查、延期、文书报批等重要环节,定期整理汇总流程监控情况,及时反馈推动督促整改。强化“事后管理”,构建检察官自查、部门核查、案管部门全面评查、检委会抽查、上级交叉评查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推动实现统一组织、定期开展、每案必检。
以“三项机制”强化检委会决策管理责任。我院不断完善检委会学习机制,紧扣检察工作重点难点热点,以委员讲评、专家讲授等方式开展高质量学习,及时更新委员知识体系。健全会前审核机制,压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对议题内容的把关责任,切实发挥会前审核的过滤作用,确保议题内容完备、形式规范。优化议事机制,强化业务分析、案例打造、质量评查等功能,及时发现检察管理问题,持续完善管理制度。
以“三个分数”强化政工部门绩效管理责任。我院通过细化、量化案件质效标准,形成不同条线、不同类型案件的“个案质效分”,并搭建“赛马比拼”平台,引导干警晒业绩、比素能,汇总形成干警“个人质效分”,每年底对二者加权计算得到个人“动态业绩分”,作为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
以“三组关系”强化检务督察部门问责管理责任。我院统筹教育与惩戒的关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统筹主动排查与被动发现的关系,强化融合监督、协同发力,常态化排查整治顽瘴痼疾,及时咬耳扯袖防微杜渐。统筹约束与激励的关系,坚持严管厚爱并重,健全落实容错免责、澄清善后机制,激励干警担当实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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