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现有内设职能部门16个。主要职能: 依法履行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开展诉讼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等职责,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33.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3.82万元,比2016年增加148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4.55万元,比2016年增加916.09万元,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员额制增资及政策性调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569.27万元,比2016年增加569.27万元,主要原因是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主要用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等业务工作开展。
2017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92万元,比2016年减少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 比2016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出国任务增加;公务接待费40万元,比2016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比2016年减少2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42.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9.27万元。
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相关表册(表1至表8)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