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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预防犯罪角度浅析闲散未成年人的管理和保护
时间:2025-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要: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发展一直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而闲散未成年人又是庞大的未成年人群体中的需要特别关注和帮助的特殊群体,由于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管束,容易出现违法犯罪等问题,因此,加强对闲散未成年人的管理和保护是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之一。立足闲散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特点、原因等,从强化家庭教育、建立闲散未成年人动态数据库、健全分类帮教制度、加强公益服务阵地建设、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救助体系和福利制度等方面分析研究管理和保护闲散未成年人的对策方法,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努力,强化教育和引导工作,全方位多层次预防和减少闲散未成年人犯罪。

关键词:闲散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家庭教育公益服务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和面临的问题也日益复杂,社会各界也更加关注未成年人保护,解决闲散未成年人这个特殊群体的问题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管理好闲散未成年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共同画好闲散未成年人管理和保护的“同心圆”已经成为当前社会治理现代化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预防和治理闲散未成年人犯罪,是我国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于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一、闲散未成年人的概念

所谓闲散未成年人,是指已满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不在学、无职业的人。所谓“不在学”,是指已满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没有在学校学习的人;“无职业”是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没有就业的人。闲散未成年人脱离了家庭、学校和社会的监管,缺少必要的关爱和管束,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误入歧途。

二、闲散未成年人犯罪特点

(一)共同犯罪占比高。闲散未成年人通常没有固定的住所和职业,相互之间常常纠集在一起,无所事事。团伙文化在闲散未成年人群体中盛行,且被过分渲染和美化,这种价值观对未成年人产生负面影响。由于自身能力不足、经验不足,相互之间结成团伙,协作配合,分工明确,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团伙作案会提供一定的“安全感”。如近年来,部分闲散未成年人为了解决没有经济来源吃喝玩乐的问题,想要快速致富,共同商议偷越国(边)境前往缅甸、柬埔寨等东南亚地区“淘金”,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又如,闲散未成年人之间因琐事发生争执,继而纠集众人进行群体性斗殴,导致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

(二)犯罪动机简单。闲散未成年人往往是出于好奇心、冲动、攀比等原因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与成年人犯罪相比较,犯罪动机更加简单、直接。闲散未成年人常常拉帮结派,可能因为出于江湖义气,不想背叛朋友等原因而共同参与犯罪活动。闲散未成年人对于新鲜事物,缺乏家长或学校进行正确的引导、教育,可能因为好奇而去尝试,但闲散未成年人自身并未意识到这种尝试往往超出法律和道德的界限。例如,部分未成年人出于好奇心理,尝试吸毒、盗窃等,其自身并未意识到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

(三)暴力化特点明显。部分家庭可能存在暴力、虐待、体罚等问题,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行为产生负面影响,增加其暴力犯罪的风险。信息传播速度极快,各种文化、价值观相互碰撞,部分未成年人受到网络游戏、影视剧等媒体中暴力场景的刺激,容易产生模仿和尝试的冲动,从而表现出明显的暴力倾向。此外,社会上存在的贫富差距、就业压力等问题,也会让闲散未成年人产生焦虑、不安等情绪,导致他们采取暴力行为来解决问题。校园暴力频发,一些学生在学校遭受欺凌、排挤等,会让他们产生强烈的愤怒和不满情绪,进入社会后也容易以暴制暴,习惯用“拳头”解决问题。

三、闲散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

(一)自身因素。闲散未成年人普遍文化程度较低,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且缺乏自我控制能力、辨别是非能力等,加上情绪和思想不稳定,感情容易冲动,反复性也很大,思想和行为常带有片面性、盲目性和冲动性,缺乏明确的人生目标和积极向上的态度,导致他们在面对诱惑和冲突时,难以正确进行自我调节,流落到社会以后,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影响,选择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来解决问题或寻求刺激。

(二)家庭教育缺失。家庭教育对于未成年人成长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闲散未成年人犯罪通常与家庭教育不到位有关。一方面,家庭关系紧张、父母离异、监护人忙于工作等原因,忽略了对子女的关心教育,不良的家庭氛围让未成年人子女容易变得孤僻、自私、冷漠甚至有暴力倾向;另一方面,部分家长对子女过于溺爱,使子女做事肆无忌惮,不考虑后果,最终造成了“不能管”“不会管”“不想管”的局面,导致未成年子女早早的进入社会,走上犯罪道路。

(三)学校管理不善。部分学校存在教育质量不高、管理不严格、校风不良等问题,导致学生失去学习的兴趣和动力,部分未成年人出现厌学、逃学、辍学,过早的流入社会等情况。此外,部分学校存在校园欺凌或不公平对待学生的情况,对未成年人学生造成恐惧或心理问题,从而抗拒到学校上学,宁愿上街晃荡或赋闲在家。

(四)社会环境影响。一方面,低俗、拜金、贪图享乐等不良社会风气盛行,闲散未成年人常常出入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在灯红酒绿的环境下,容易迷失自我,养成享乐主义的不良习气。而自身又没有经济来源,为维持高消费生活,便实施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随着信息化、智能化的普及,网络平台充斥着大量误导性、引诱性的色情、暴力、恐怖、诈骗等不良信息。网络的不良文化严重冲击、腐蚀影响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的网管部门、网监部门对未成年人上网的管理失职失察,未成年人的网上活动到底谁负责?怎么管?应当负什么责任?如何正确引导指导孩子上网用网是当前家庭、学校、政府面临的难题和困惑。

四、预防闲散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预防闲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够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能够有效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不仅仅只重视知识教育,还要注重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子女的内心世界和情感需求,培养子女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家长要与学校、社区等加强沟通,家庭教育不是孤立的,需要学校、社区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形成教育合力。政府和社会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为家庭教育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二)建立闲散未成年人动态数据库。运用大数据思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闲散未成年人群体摸底工作,并登记造册,建立健全“一人一档”制度,形成闲散未成年人电子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及时掌握所在地区闲散未成年人的思想动态、行动轨迹基本情况。还可根据情况开展调查评估,了解其生活状况和需求,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打造集办案保护、跟踪回访、多元帮教、溯源追踪、犯罪预防、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社区融入等于一体的特殊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立交桥”。

(三)健全分类帮教制度。针对不同情况的闲散未成年人,实施分类帮教,采取不同的帮教措施,帮助他们回归正规,健康成长。对于轻度违法犯罪的,强化教育引导,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梳理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注重心理辅导,为闲散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他们增强自我控制能力。进行社区矫正,使闲散未成年人通过社区服务、公益劳动等方式,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管控能力。对于严重违法犯罪的,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克服简单从轻、单纯打击和帮教形式化倾向,对于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依法惩处,管束到位,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和警示功能;对于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实施精准帮教,促进顺利回归社会。对于已经回归社会或学校的罪错未成年人注重长期的跟踪帮教,加强心理辅导和社会支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减少他们再次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帮助他们更好的融入社会。

(四)加强公益服务阵地建设。建立闲散未成年人公益服务阵地,促进闲散未成年人就学就业。闲散未成年人往往缺乏有益的娱乐活动和社交机会,可以专门设立未成年人服务机构,鼓励闲散未成年人参加体育运动、文化活动、志愿服务等,帮助他们建立积极的生活态度和社交圈子,减少接触不良影响的机会。通过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活动,引导闲散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生活习惯,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

(五)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是影响个人成长的重要因素,需要重视和加强对闲散未成年人的心理关爱和疏导,一方面,注重心理问题的预防和干预,另一方面,对已经出现心理问题的,及时进行辅导和治疗,帮助他们正确解决心理问题,增强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国家层面,可以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的投入,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注重心理服务效果的评价与监督,推动心理健康服务的普及化和规范化。如在社区、街道、村委会等建立未成年人心理服务公益驿站,让闲散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能够在“家门口”进行心理健康咨询、辅导等。学校层面,日常教学中及时关注学生心理动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辅导制度,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立心理辅导室,为学生提供日程的心理支持和帮助。家庭层面,监护人应当及时关注未成年人子女的心理需求,学会与子女正确沟通交流,营造和谐、健康的家庭氛围。社会层面,积极关注、参与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注重培养专业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人才,充实心理健康服务队伍的力量,如医院等机构也积极参与,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六)建立完善救助体系和福利制度。为闲散未成年人提供全面、有效的救助和福利保障服务,是解决闲散未成年人管理和保护问题的重要方式。一方面,加大对闲散未成年人的救助力度,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明确救助对象、救助内容、救助方式等,为救助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加大对闲散未成年人的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救助有需要的未成年人,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和教育保障等,确保他们的基本生存权益。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和鼓励各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到闲散未成年人的救助和福利保障工作中来,积极与教育、妇联、民政部门会商,引入公益组织提供相关专业服务,委托社会工作专业机构成立未成年人社会适应性评估中心,协调司法社工、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社会专业力量发挥作用,为闲散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等提供专业资源,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多元化参与,最大限度集聚社会资源,打造专业引领、多层次、立体化的未保专业人才队伍培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社会对闲散未成年人救助和福利保障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机制,规范招募、培训和管理志愿服务者,为闲散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志愿服务。

总之,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好未成年人,是在做“守心”的工作,“守”的不仅是亿万家庭的幸福生活,更是红色江山根基永固、党和人民事业薪火相传。未成年人保护,尤其是闲散未成年人的管理和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除了家庭、学校、政府、司法部门,更离不开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努力。家庭的引导、学校的教导、社会的参与,都是管理和保护闲散未成年人不可或缺的部分,还需进一步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实现专业化和社会化紧密结合。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家庭等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预防闲散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及时消除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各种消极因素,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深入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推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基地,不断提升闲散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质效,强化全方面多维度的综合管理和保护,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闲散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保障闲散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良好品行,从源头上做好闲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不让一个孩子在成长路上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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