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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1-08-31  作者: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政治部、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 年度收入总计3,200.89万元,支出总计3,200.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9.52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一是职侦转隶人员经费划转减少;二是2019年底预发政府目标考核奖励,2020年没有预发政府目标考核奖励;三是2019年办公楼搬迁增加一次性搬家运行经费。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 年度收入合计3,10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1.73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一是职侦转隶人员经费划转减少;二是2019年底预发政府目标考核奖励,2020年没有预发政府目标考核奖励;三是2019年办公楼搬迁增加一次性搬家运行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077.48万元,占99%;其他收入 29.56万元,占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93.85万元。
   3.支出情况。2020 年度支出合计3,18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3.74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一是职侦转隶人员经费划转减少;二是2019年底预发政府目标考核奖励,2020年没有预发政府目标考核奖励;三是2019年办公楼搬迁增加一次性搬家运行经费。其中:基本支出 2,681.75万元,占84.3%;项目支出 501.06万元,占15.7%。
   4.结转结余情况。2020 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77万元,下降80.7%,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经费结转减少75.7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71.3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31.43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一是职侦转隶人员经费划转减少;二是2019年底预发政府目标考核奖励,2020年没有预发政府目标考核奖励;三是2019年办公楼搬迁增加一次性搬家运行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7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5.26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一是职侦转隶人员经费划转减少;二是2019年底预发政府目标考核奖励,2020年没有预发政府目标考核奖励;三是2019年办公楼搬迁增加一次性搬家运行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93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府目标考核奖励、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办案业务经费、司法救助经费、国家赔偿金,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及职业年金等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3.85万元。
  2.支出情况。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5.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3.68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一是职侦转隶人员经费划转减少;二是2019年底预发政府目标考核奖励,2020年没有预发政府目标考核奖励;三是2019年办公楼搬迁增加一次性搬家运行经费。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147.69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府目标考核奖励、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办案业务经费、司法救助经费、国家赔偿金,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及职业年金等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0 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75万元,下降82.8%,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经费结转减少77.75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万元,占0.2%,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共安全支出2,687.96万元,占8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89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府目标考核奖励、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办案业务经费、司法救助经费、国家赔偿金,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及职业年金等经费。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2.55万元,占7.7%,较年初 预算数减少57.1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清算收回社保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115.01万元,占3.6%,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104.82万元,占3.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4.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8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7.03万元,下降26.7%,主要原因:一是职侦转隶人员经费划转减少,二是预发2019年度政府目标考核奖励。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遗嘱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等支出。公用经费57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45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职侦转隶人员经费划转差旅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日常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62万元,下降74.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06万元,下降50.9%,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优化车辆使用管理,对使用年限较长、维修成本较高的2台车辆尽量不派遣,从而形成维护费用减少;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5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及办案业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63万元,下降72.8%,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96万元,下降54.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优化车辆使用管理,对使用年限较长、维修成本较高的2台车辆尽量不派遣,从而形成维护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1.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检察系统内部到我院学习调研相关业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9万元,下降87.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形成比年初预算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1万元,增长910%,主要原因是当年增加一次性接待项目(筹备组织全市“检察机关护航民企发展”跨辖区人大代表视察活动),造成接待费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1.6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0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2.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维修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45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职侦人员经费划转定额差旅费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辖区业务会议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3.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3万元,下降19.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单位培训计划调整,市外、市内培训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 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1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4%。主要用于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一级项目和9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一级项目自评1项,涉及资金128万元;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二级项目自评1项,涉及资金16.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达到了绩效目标,有效保证了本单位正常运行,提高了办案水平。
  (二)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一级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8万元,执行数为1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二级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1万元,执行数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在强化资金管理做到三下功夫。强化组织领导,在提高理念上下功夫,夯实绩效基础,在规范运作上下功夫;注重全程监控,在管理质量上下功夫。二是资金使用上做到两提升。提升了办案经费保障水平,提高了办案效率;提升了办案科技装备的配置,提高办案水平。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不涉及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227213。
附:公开表01至09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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