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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0-08-24  作者: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设 8 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政治部、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 年度收入总计 4,040.41 万元,支出总计4,040.41 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288.59 万元、增长 7.7%,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政策性增资;二是年中追加国家赔偿、司法救助金、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等专项经费;三是年底预发政府目标考核奖、退休健康休养费。
  2.收入情况。2019 年度收入合计 3,858.77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125.53 万元,增长 3.4%,主要原因是:一是增人增资、政策性增资;二是年中追加国家赔偿、司法救助金、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等专项经费;三是年底预发政府目标考核奖、退休健康休养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832.74 万元,占 99.3%;其他收入 26.03 万元,占 0.7%。年初结转和结余 181.63 万元。
  3.支出情况。2019 年度支出合计 3,946.55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376.36 万元,增长 10.5%,主要原因是:一是增人增资、政策性增资;二是年中追加国家赔偿、司法救助金、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等专项经费;三是年底预发政府目标考核奖、退休健康休养费。其中:基本支出 3,477.28 万元,占 88.1%;项目支出 469.27 万元,占 11.9%。
  4.结转结余情况。2019 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 93.85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87.78 万元,下降 48.3%,主要原因是签订合同应付未付项目经费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4,002.77 万元。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336.18 万元,增长 9.2%。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政策性增资;二是年中追加国家赔偿、司法救助金、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等专项经费;三是年底预发政府目标考核奖、退休健康休养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832.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184.73 万元,增长 5.1%。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政策性增资;二是年中追加国家赔偿、司法救助金、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等专项经费;三是年底预发政府目标考核奖、退休健康休养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513.84 万元,增长 15.5%。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政策性增资;二是年中追加国家赔偿、司法救助金、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等专项经费;三是年底预发政府目标考核奖、退休健康休养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70.03 万元。

    2.支出情况。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908.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412.36 万元,增长 11.8%。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政策性增资;二是年中追加国家赔偿、司法救助金、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等专项经费;三是年底预发政府目标考核奖、退休健康休养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590.02 万元,增长 17.8%。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政策性增资;二是年中追加国家赔偿、司法救助金、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等专项经费;三是年底预发政府目标考核奖、退休健康休养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3.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18万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签订合同应付未付项目经费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2 万元,占 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82 万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国家赔偿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 3,220.88 万元,占 8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494.93 万元,增长 18.2%,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政府目标考核奖、司法救助金等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444.90 万元,占 1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96.41 万元,增长 27.7%,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退休健康休养费和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费用。
  (4)卫生健康支出 122.49 万元,占 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4.13 万元,下降 3.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因监察体制改革职侦转隶人员经费划转调减。
  (5)住房保障支出 117.84 万元,占 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439.6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839.05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332.51 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政策性增资;二是年中追加国家赔偿、司法救助金、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等专项经费;三是年底预发政府目标考核奖、退休健康休养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遗嘱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支出。公用经费 600.60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55.74 万元,增长 10.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费用标准提高及设备采购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日常办公设备购置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 27.63 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28.56 万元,下降 50.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 “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压到最低。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 3.40 万元,增长 14.0%,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造成维修成本高,今年对 12 辆车轮胎集中换新,一辆车大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万元。本部门2019 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 0.00 万元。本部门 2019 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27.53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办案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18.67 万元,下降 40.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压到最低。较上年支出数增加 4.03 万元,增长 17.2%,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造成维修成本高,今年对 12 辆车轮胎集中换新,一辆车大修。
  公务接待费 0.10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接待其他省、市、区部门到本部门学习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9.90 万元,下降 99.0%,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 0.64 万元,下降 86.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 0 个团组,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 12 辆;国内公务接待 2 批次11 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 0 批次,0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 0 批次,0 人。2019 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94.55 元,车均购置费 0.00 万元,车均维护费 2.29 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 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00.60 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用车辆运行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55.74 万元,增长 10.2%,主要原因是办公楼搬迁增加搬家相关费用。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5万元 ,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万元,下降 67.2%。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8.78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17.48 万元,下降 37.8%,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严格压缩会议和培训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 年度 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9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9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39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9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主要用于采购新办公楼物业管理购买服务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 563.12万元,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 1 项,涉及资金16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完成了2019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完成项目的100%,资金拨付达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2万元,年中调减预算指标百分之五,执行数为1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
  聘用人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了2019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完成项目的100%,资金拨付达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2万元,年中调减预算指标百分之五,执行数为1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按产出数量指标分析,解决聘用人员23人的薪酬、办公及差旅费等费用,保障办公办案需求,为办案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二是满意度完成情况分析,聘用人员协助办案部门办理案件4919件,服务社会满意度达100%按,按照单位制度管理考核,聘用人员出勤率达95%;年度《检察工作报告》在征求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意见上,检察工作赞成率达97%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 :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部门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部门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部门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部门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部门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费用。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6227213
  附:公开 01 至 08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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