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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五部
时间:2022-03-16  作者: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自2017年7月1日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
  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2018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益诉讼涉及的主要领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如下常见违法情形:
  1.污染环境类。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主要表现为:排放、倾倒未处理或未达标处理的废水、废物,污染地表水或地下水;在土地上堆放废弃物或有毒有害物质,造成土壤污染等。
  2.破坏资源类。
  (1)破坏土地资源类。主要表现为: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新建建筑物等。
  (2)破坏矿产资源类。主要表现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等。
  (3)破坏林业资源类。主要表现为: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非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
  (4)破坏草原资源类。主要表现为:擅自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破坏草原植被的;临时占用草原,占用期届满,未恢复植被等。
  3.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规使用添加剂,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出售假药、假冒保健品;对提供的食品、药品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等。
  4.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主要表现为:偷逃税款、相对人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虚报冒领或骗取国家补贴,如农机补贴、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危房改造补贴;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障基金未专款专用等。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流失类。如土地使用者改变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不补缴的。
  (2)土地闲置类。如土地使用者以出让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或者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投资额占比达不到法定要求并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造成土地闲置,行政机关不依法采取处置措施等。
  (3)违法使用土地类。如土地使用者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行政机关未依法处理;土地使用者在未依法足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尚未交付、或者为获得相关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即擅自使用土地、行政机关未依法处理等;
  (4)违法审批许可类。如在土地使用者未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情况下,行政机关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等。
  6.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公益诉讼办案流程
  1.  行政公益诉讼
  发现、核实线索
  ↓
  立案
  ↓
  调查取证
  ↓
  查实后,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并要求
  其在两个月内将履职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
  ↙           ↘
  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并书面回复,     行政机关仍未依法履职,
  取得实际效果的,案件终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行
  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民事公益诉讼
  发现、核实线索
  ↓
  立案
  ↓
  调查取证
  ↓
  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在全国范围发行的媒体上公告,告知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公告期为30日。
  ↙                ↘
  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
  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       关和有关组织未提起诉讼
  可以支持起诉。         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
  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权利义务告知书
  一、举报人有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举报的权利,同时应当如实陈述事实,有意捏造、歪曲事实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举报人有核对询问笔录的权利。没有阅读能力的,承办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有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的权利。经核对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
  三、当事人、举报人如认为承办人员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关回避规定的,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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