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前身系四川省巴县人民检察署,1951年10月建立,1955年3月更名为巴县人民检察院,“文革”中撤销,1978年8月,巴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1995年3月,重庆撤县并区时,正式变更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
我院目前下设8个内设机构(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办公室、政治部)。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95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87名。其中,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政治部主任1名,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1名。另有聘用制书记员16名,其他临聘人员16名。目前全院共有检察人员119人。“三类”人员中,有员额检察官36名,检察辅助人员38名,司法行政人员13名。
近年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职、强化监督、深化改革、夯实基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巴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先进政法单位”,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规范化建设检察院”,获评“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重庆市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重庆市模范职工之家”“重庆市工人先锋号”等荣誉,涌现出“重庆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业务标兵”“重庆市检察机关十佳刑检检察官助理”等一批先进典型,树立了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新时代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新作为。锐意进取、善谋实干的巴南检察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巴南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