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和市委、最高检工作安排,扎实推进检察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进一步彻底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决清除邓恢林案件等负面影响,实现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按照开门整顿要求,现将重点整治内容公布如下:
一、整治“六大顽瘴痼疾”
1. 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 违规参股借贷;
4.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5.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6. 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二、重点整治“六个问题”
1. 干预司法;
2. 插手案件处理;
3. 充当司法掮客;
4. 违规插手经济纠纷;
5. 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6. 干警家属利用干警职权或影响力从事经营活动。
感谢社会各界长期关心支持,诚恳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相关意见建议请通过以下渠道来信或来电反映:
来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396号
邮政编号:401120
联系电话:12309
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止
重庆市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