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涉邪教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除外),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犯罪案件,开展相应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上诉、抗诉,以及提前介入侦查、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工作部署、业务指导、管理监督。牵头负责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牵头协调社会治理工作。
主 任:朱学元
副主任:乐明旺、张媛媛
检察官:王东、付蓓蕾、吕远、吴登伟、李建龙、艾寒春
联系电话:67319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