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负责对法律规定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主任:刘海东
副主任:童蕾、王红
检察官:冉启祥、胡传银、程万听、董继娣、王浩铭
联系电话:67319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