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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第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文件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224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廖万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县委决议,着力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全力以赴打好“十三五”规划收官战的决胜局,有力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一、主动担当作为,服务中心工作,在面对两个大局中对接人民所思所虑所盼

战疫情,与人民群众同心协力。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周密部署疫情防控、案件办理、机关安全等工作,在做好干警自身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全力以赴打赢防疫战。坚持以办案保障疫情防控立足疫情防控期间办案的特殊需要,充分利用远程提讯系统,依法从快从严惩治妨碍疫情防控、扰乱市场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和虚假售卖防疫物资实施诈骗等刑事犯罪。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放在第一位,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职行为、药品药械等防护用品经营行为的检察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履职尽责、经营者依法经营。严格落实院领导带头办理信访案件制度,畅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渠道,依法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对涉疫防控事项优先办理,重点督办。疫情期间,共计办理涉疫刑事案件68人。

护民企,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紧紧围绕服务“六稳”“六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为契机,全方位、多角度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驾护航,提高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深度和精度,力求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严格落实“三个一律”要求,提高对法律政策的把握度,让民营企业真正享受政策红利创设“四查三访两考虑”工作方法,做细做实涉民企案件经济影响性评估,极力减少司法办案工作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以更加精准有力的举措服务经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取得良好实效。建立跟踪回访机制,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一案一回访”,与民企人员“面对面”交流,为民企发展持续“把脉问诊”,并结合回访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安全隐患等,制作风险提示函,帮助民营企业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拓宽“挂案”“积案”清理平台,商请县工商联协助收集涉企案件信息,致信乡镇(街道)商会邀请参与清理行动,商洽地方媒体向社会有奖征集涉企案件线索,开展院领导分片联系辖区商会活动,尽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华章智慧农贸市场项目负责人黄某酒后殴打辅警,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公开听证后作出不起诉决定,解决上千人就业的民生工程得以“存活”,该案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

助脱贫,与乡村振兴同声相应。对标对表中央、市委、县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到服务脱贫攻坚大局之中。制定出台《关于在检察办案环节服务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建立对涉案建卡贫困户的快速办理机制、司法救助机制和情况通报机制,加强对涉案建卡贫困户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尽量避免因办案给涉案贫困户造成额外负担,降低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发生率。落实主动筛查、引导申请,及时审核、快速办理,外部联动、持续帮扶等“三项举措”,全面履行司法救助职能,确保检察环节的贫困对象应救尽救”,真正发挥司法救助纾急困、暖民心的作用。全年办理涉贫困户司法救助案件24件,发放救助金23万余元,对贫困户被害人救助率达到100%。持续深度参与扶贫,工作获县委及大板营村部群众的高度肯定和赞扬,驻村“第一书记”喻磊同志被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为2020年度重庆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贡献奖。

二、立足检察职能,做优“四大检察”,在夯实法治基石下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刑事检察稳中有进。坚持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使命,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统筹调配办案力量,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促进社会治理完善。起诉恶势力团伙犯罪19人,移送“保护伞”线索12人。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严惩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犯罪,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39248人,批准逮捕116200,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49572人,提起公诉261413。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在立案、侦查、审判等环节严格把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5人,撤案28件,决定追捕35人,追诉漏罪漏犯23人次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起诉52,确保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强化刑事执行同步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中的违法情形23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020强化与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积极稳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共受理县监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4人,决定逮捕并向法院提起公诉4人,彰显反腐决心。

民事检察持续向强。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加强与人民法院配合协作,共同维护司法权威,推动诚信社会建设。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针对我县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协助四分院办理武陵制革有限公司与职工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14件,全部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再审中双方达成调解结案。支持弱势群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8件,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务报酬共计15余万元。

行政检察明显起势。坚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扎实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推动诉源治理。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以做实行政检察实际成效助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理市院交办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发出规范行政管理检察建议6份。

公益诉讼检察走在前列。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紧盯损害公共利益突出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精准、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全年立案5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诉讼请求全部获法院判决支持。通过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市场私自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生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超市过期食品被监督下架,切实维护了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大力加强养殖场、矿山污染监督治理,用力守护绿水青山;2件案件分别被市院、分院评为典型案例。

三、持续深化改革,释放检察活力,在更新司法理念中助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赋能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构建科学高效的检察官管理体系,促进检察官依法办案、尽责履职、担当作为,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检察长全年列席审判委员会4次、审议议题4件。高度重视检察官办案亲历性,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常态化,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带头出庭支持公诉、直接办理案件161件。

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严格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听取被害人意见,查明从宽量刑情节,有效促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从而实现加快诉讼进程、减少社会戾气、提升办案质效、节约司法资源的目的。充分发挥检察官主导作用,建立值班律师制度,委托律师全程见证《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推动形成繁简分流、有序衔接的多层次诉讼制度,提高办案质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5.2%。平均办案期限从41天下降为24天。

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620人;对于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11人、不起诉25人。会同公安机关、妇联等部门建立“一站式”救助基地,避免和减少办案对未成年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走出阴霾。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以性侵案件为切入点、突破口,加强与监委、教委等部门的沟通配合,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对酒吧、KTV和宾馆违规接待容留未成年人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切实发挥检察建议以案促治功效。始终牢记“法治是最优治理模式”,坚持立足监督办案参与社会治理,深入调查研究,梳理“小案”背后的“大道理”,制定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措施,更好发挥检察建议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针对交通运输市场管理不严滋生恶势力影响群众出行安全和市场健康稳定等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8份,督促部门履职,帮助建章立制,及时堵塞监管漏洞。

四、更加严格治检,打造过硬队伍,在巩固教育成果上推动建设学习型、放心型检察机关

以政治建设为首位,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学悟结合促深化、学研结合促消化、学改结合促转化。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把导向、管阵地、防风险、强队伍的统揽作用,真正体现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确保检察队伍政治上绝对忠诚可靠,工作上争创一流。

以业务建设为靶向,提升检察队伍专业能力和水平。紧盯工作“短板”“弱项”,把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与促进检察职能行使结合起来,持续深入开展“专家大讲坛”,开展常态化岗位练兵,加强《民法典》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研学,进一步树立专业化意识,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致力培养“检察工匠”。

以纪律建设为根本,激发检察队伍执行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执行,切实把两个责任”压实抓紧。深入开展“以案四改”,促进“软文化”与“硬纪律”相得益彰、形成合力。进一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将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检察人员业绩考评,适时开展检务督查,对有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形不及时报告的严肃追责问责。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检察院上下一心、戮力前行,整体业绩考核位居全市第八名、蝉联第三考核圈第一名,先后获得2020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年度工作考核先进单位”、“党建先进单位”“公益诉讼工作先进单位”、“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先进单位,成功创建第一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9个案例被上级检察机关评选为优秀案例、典型案例,18名干警获县级以上表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政协的监督关心和支持,同样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新形势下四大检察发展仍然不够平衡,服务和保障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需要进一步做实;二是检察监督力度与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发现和纠正深层次违法问题力度亟待加大;三是检察队伍法律素养和司法能力还有差距,部分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留人难的问题依旧比较突出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务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以求极致的精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更实举措服务高质量发展。对标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持续完善司法保障措施,为实现“两点”“两地”定位、“两高”目标和发挥“三个作用”保驾护航。 

二是以更强担当促进治理现代化。围绕“国家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三大目标,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两篇文章”。常态化开展好扫黑除恶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稳步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水平,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改革。注重发挥检察建议的治理功能,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助手。 

三是以更大力度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用客观公正来统领检察理念的转变和落实,抓重点、扬优势、补短板,提升司法公信。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更好发挥刑事诉讼主导作用。狠抓民事诉讼精准监督,突出强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等为抓手,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以更严要求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即将全面铺开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紧紧抓住“人”这个核心,从思想上、政治上、能力上、作风上促进检察干警全面发展、全面提升,在持续强化队伍政治建设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五个过硬四化明确要求,按照专、精、强目标,打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只争朝夕、不负韶华,检察工作融入发展大局,做“十四五”时期的奋进者、开拓者、建设者,为酉阳“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一、相关检察数据统计表






二、部分用语说明

“三个一律”(见报告第2页第20行)指为审慎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建立涉企业案件甄别机制,对涉企业案件一律做特殊标识,一律进行经济影响评估,一律由院领导把关、审批。

四查三访两考虑(见报告第2页第22行)为精准落实涉企刑事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我院创设的工作方法。四查即调查核实涉案企业解决就业情况;调查核实涉案企业税收贡献情况;调查核实企业银行信贷记录;调查核实涉案企业守法经营情况。三访即走访涉案企业;走访当地党委政府及周边群众;走访主管部门。两考虑即充分考虑当事人认罪认罚态度;充分考虑被害人或其亲属的处理意愿。

“挂案”“积案”清理(见报告第3页第5行)即公安机关立案后,在不同诉讼阶段长期不处理、没有结论的案件和在检察环节超期未办结的案件,特别是经过两退三延仍未办结的案件,久拖不结的诉讼监督案件,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显示办结、实际未办结的案件进行清理,逐一排查,及时处置。

“六清”行动(见报告第4页第6行)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于202048日主持召开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提出要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具体是: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见报告第5页第7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201910月至2020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致力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推动解决案件得不到实体审理、行政争议得不到实质化解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程序空转”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社会稳定。

“一手托两家”(见报告第5页第8行)即行政检察一方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另一方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一站式”救助基地(见报告第6页第16行)即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时,对未成年人受害人在同一场所,一次性开展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司法救助、预防教育等工作的“一站式”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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