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8年1月13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石志卿
各位代表:
我受廖万超检察长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脱贫攻坚和反腐倡廉的期待,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尽职履责,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一)围绕“平安酉阳”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34件196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20件16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00件494人,本院提起公诉238件388人,报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审查起诉3件4人。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恶性暴力性犯罪嫌疑人33人,起诉 47人。如依法起诉了田刚、田俊、石柏安等7人在桃花源景区持凶器寻衅滋事案。积极参与“渝安2号”行动,批捕90人,已起诉77人。对冉光淑等7名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快批准逮捕,坚决打击借维权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了十九大期间的安全稳定。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切,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出台《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探索建立个人违法违纪信用评价机制,对轻微犯罪人员的工作能力、家庭责任、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察,并结合走访调查、公开审查情况,运用不捕、不诉等措施依法从宽处理,更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对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3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诉19人,对亲友邻里之间轻微案件尽力促成刑事和解。成立专门的未检组,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落实“专人办理、分案起诉”和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好释法说理、疏导化解及困难帮扶工作,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共受理并分流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57件次,排查并成功化解涉检信访案4件,保持涉检到市进京非正常访“零目标”。如办理的唐神芝因不服对雷诗万涉嫌交通肇事罪作存疑不诉,长达5年信访一案,通过深入走访,释法说理,耐心劝导,精准帮扶,促成其息诉罢访。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履行法制副校长职责,组织“莎姐”检察官深入实验中学、桃花源小学等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7场次,增强青少年预防犯罪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利用赶集日等节点,在人流大的地方,通过设置宣传台等形式,开展“宪法日”“检察开放日” “举报宣传周”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270余人次。驻龙潭检察室采取“定点+巡回”的形式,深入乡镇、村社、农户家中或田间地头,开展巡回检察活动22次,法制宣传21次,社区矫正监督活动20次,个性化法治教育110人次。克服就案办案思想,深入分析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风险漏洞,加强调查研究,发挥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的作用,帮助行业主管部门建制堵漏,共向行政执法单位发出检察建议9份。如向毛坝乡发出的《关于加强民政补助资金监管的检察建议》,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采取具体措施,切实保障民政资金安全。
(二)紧扣重点热点,持续推进反腐败工作
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全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件7人,渎职犯罪案件1件1人。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和县委对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保持惩治腐败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自觉融入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把查办涉农惠农领域中的蝇贪蚁贪作为工作重点,对向脱贫、社会保障等资金伸手者,坚决予以严厉查处。如查办了县水利局原副局长张春明在水利、道路等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收受贿赂案。同时还查办了毛坝乡政府原民政办主任马金祥贪污该乡3名复原军人抚恤金和12名五保老人、孤儿补助金3万余元案,以及丁市镇石门村原支部书记陈长佑贪污孤儿救助金5万余元案,均被县法院判处刑罚。案件的成功查办,为贫困群众找回了“口粮钱”,维护了民生民利。
创新形式和载体,提升职务犯罪预防效果。在查处的同时,着力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创新职务预防形式和载体,突出抓好重点预防,对县科委、教委、交委等单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才,建立翔实的数据库,通过推送廉政短信,集中开展法治宣传、警示教育、以案释法等活动,增强科技人才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免疫力,确保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更好地为酉阳发展作贡献。依托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开设以讲政治为前提,以讲法律为核心,以讲廉洁为关键的“三讲课堂”,共有县政协、宣传部等67个单位2100余名党员接受三讲教育,县直机关工委将我院“三讲课堂”作为全县党员党性教育基地。全年共开展预防宣传16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70次,开展预防专项调研2次,发出检察建议10份。
(三)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质量,对定罪证据不足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不捕39人,不诉19人。健全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对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建议侦查部门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0人。加强对非法取证、不文明办案等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行为的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次。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未立案12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2人,追捕漏犯2人,追诉漏罪漏犯12人次。如追捕的刘定衡故意伤害一案,被法院判处一年零四个月,追诉的蔡顺莉等12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用于套取住房公积金一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纠正监外执行中的违法情况8人,其中监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案件6人,监督收监执行刑罚2人。办理被监管人死亡检察案件1件。强化对监管活动执法监督的力度,开展安全防范检察50余次,与看守所开展安全大检查24次。强化刑罚交付执行活动监督,开展交付执行检察138人次,纠正违法留所服刑1件。落实新入所在押人员体检资料备案审查制度,开展“三日谈话”500余人次。畅通诉求渠道,办理在押人员申诉案件1件,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综合运用抗诉、建议再审、纠正违法等方式,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共办理各类民行监督案件30件,协助四分院办理3件。对生效调解书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全部获县法院采纳。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5件,均获胜诉,如运用支持起诉帮助庙溪乡荆竹村肖成国、吴廷文等15名农民工追索工资报酬7万余元。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3件案件,加强释法说理,实现了息诉服判,维护了裁判权威。推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自觉将公益诉讼与上级要求、县情实际有机结合,如办理的酉阳县通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破坏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我院向县环保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县环保局庚即督促该公司落实整改,增设了脱硫等环保设施。
二、提高站位,抓细抓长,开创党建工作全新局面
(一)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尊崇党章,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党建作为系统工程来抓,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4次会议安排部署党建工作,4个党支部以科室为单位分设13个党小组,外出办案干警组成临时党小组,落实落细“三会一课”各项要求。抓好新常态下的思想、组织、制度建设,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党建大格局中,坚持不懈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落实党建工作举措。建立党员干警日常教育、量化测评、动态防控机制。细化党员学习计划,在落实“三会一课”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基础上,建立党建知识“领学”“自学”制度,以“滴水穿石”之功补足精神之“钙”。建立党性检测和风险防控机制,针对52名党员干警,进行党性个性化评价和常态化管控,确保不出问题。搭建有文化氛围、有互动载体、有朝气活力的党建工作平台,将新时期检察队伍十六字要求作为院大厅主幕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入党誓词悬挂于大厅醒目位置,让干警出入可见、耳熟能详。把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汇编成口袋书发给每位干警,建成党建阅览室,购买党建丛书1300余册,利用互联网“政务易”“云企信”平台,每周定期向干警推送党建知识,建立“党员之家”微信群,时时处处方便党员干警学习交流。利用支部党员大会或重要节点,组织党员干警重温入党申请书和入党誓词,开展“不忘初心,永远跟党走”主题签名活动,组织干警到赵世炎故居、南腰界等教育基地接受红色教育,激励干警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三)做实党建工作成效。把抓党建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结合起来,针对司改后“三类人员”思想波动等苗头性问题,由党组成员包片负责,全覆盖谈心谈话、疏导情绪,引导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认同感,较好地发挥了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三个作用。坚持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把手带头种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田”,开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常态化教育,动态管控内网“请你留言”栏目和“两微一端”网络思想阵地,保障了意识形态领域“四个不发生”。以“钉钉子”精神,切实把党建工作融入日常,抓细抓长,实现了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今年8月,我院专门就党建工作在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上作了先进交流发言,由检察长撰写的“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构建党建工作新格局”党建文章在《党课参考》上公开发表。此外,把抓党建经验做法传递到基层,接纳木叶乡等基层党组织5批次180余人次参观我院党建办公室、党建阅览室,通过座谈交流指导,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夯实基层党建根基。
三、心系群众,多措并举,助推脱贫攻坚成效明显
(一)帮助解决基础设施制约“瓶颈”。深刻认识脱贫攻坚战略实施的重大意义,心系贫困群众疾苦,召开3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开展专项调研活动8次。经实地考察发现,道路、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薄弱,是制约脱贫工作进展的根本性因素,我院遂将节约的办公经费18余万元为木叶乡修建便民桥38座。积极协调县交委、水利、通信等职能部门,筹措资金,硬化道路,新建人行便道,修建饮水池,让贫困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雪中送炭”般的关怀,群众代表自发向我院呈送“心系百姓修桥助困,为民排忧党恩无疆”锦旗一面。
(二)坚持“扶志”“扶智”并重。扶贫先扶志,为激发脱贫斗志,在 “扶志”“扶智”上见实招,购买党建书籍300余册,配发给木叶乡5个村委会,供当地干部群众借阅学习。同时,在科技应用上提供支持,为各支部委员会赠送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各一台。结合贫困群众产业发展意愿和区域实际,购置牛羊、蜜蜂、中药材等种养殖、疫病防治、产品营销等类别书籍200余套,发放到贫困群众手中,助推产业扶贫。
(三)开展“送温暖”系列帮扶活动。结合联系乡木叶海拔高,气温底的特点和寄宿贫困生床上用品单薄破旧的实际,为该乡154名寄宿生添置了棉被、被套和枕头等床上用品,帮助寄宿生温暖过冬,传递检察温暖。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组织干警为留守儿童捐赠衣物、书籍等物品。资助1名因贫困休学的大学生重返校园,赞助学费5000元,并帮助落实助学贷款6200元,让贫困群众用知识改变命运,摆脱贫困,阻断了贫困的代际传递。为全县39个乡镇(街道)、278个行政村,全覆盖赠订《检察日报》,让法治之光“润物细无声”。
四、牢记使命,强化担当,全力抓好过硬队伍建设
(一)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市院“严守政治纪律,确保忠诚担当”和“听党的话,按法律办事,为人民服务”两个专项教育活动。召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围绕党章党规、十八届六中全会、准则、条例、党的十九报告,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12个专题组织学习。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按照学在深入,谋在新处,干在实处的要求,邀请十九大党代表、全国劳动模范邹月珍为全体干警集中宣讲十九大精神,举办十九大精神暨党建知识竞赛,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为主题演讲比赛,并参加四分院“逐梦新时代,永远跟党走”演讲大赛,两名干警分别荣获第二名、第三名的好成绩。组织干警参与市院组织的为期一个月学习十九大精神微信答题竞赛,干警参与率达90%以上,62名干警分获一、二、三等奖,本院被评为优秀组织奖。在桃花源广场开展“新时代、新思想、新使命、新征程,酉阳检察,跟党同频”主题文艺汇演活动,以诗歌、快板、书法等形式歌颂党,歌颂十九大。开展宣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以座谈会、院坝会等形式,集中宣讲十九大精神12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进行精神解析200余人次,让十九大精神“飞入寻常百姓家”。
(二)全面落实落细检察改革各项要求。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1+5+7”制度体系,完成人、财、物上收市级统管,实行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办案模式,选任的24名检察官对照权力清单,发挥办案的主导作用,33名辅助人员协助配合检察官办案,发挥办案的辅助作用,司法行政人员发挥办案的服务保障作用。院领导直接办案41件,坚持放权不放任,监督不代替,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4次,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西南政法大学4名教授为委员。出台本院《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行为、细化员额检察官履职要求的实施办法》,作为员额检察官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完善检察官司法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客观记录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等情况,并每季度定期公示,作为年度考评依据。坚决支持拥护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16名干警顺利转隶到监察委,实现了改革中各项工作平稳过渡。
(三)着力提升干警的综合能力素养。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市院和县级相关培训68人次,分批次到浙江大学进行脱产学习。实施“检校共建”战略,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建成“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并正式挂牌,邀请专家和教授来院授课,选派优秀青年干警、业务骨干到上级院和先进基层院跟班学习,上挂锻炼。支持干警攻读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参加司法考试培训,开展侦查取证、法律文书、信息化应用等岗位练兵活动8次。全年检察信息被上级采用35条,宣传稿件获《检察日报》采用14篇,编发的酉阳检察官方微信被重庆检事儿、重庆检察微信转发8条;6篇调研文章相继被《中国刑事法杂志》《现代法学》等国家级核心刊物采用。承担的年度重点课题《 律师等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机制研究》圆满结题。
(四)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落实“两个责任”,细化“一岗位双责”,牢守“四个意识”,扎紧制度“笼子”,持续反对“四风”。对新任干部、新招录干警开展廉政谈话,层层签订《责任书》,出台《考勤管理制度》,大力整顿上下班和会风会纪,开展纪律作风督察12次,实现了纪律作风持续好转。组织《准则》《条例》全员考试,利用案管中心平台,全流程监控预警,动态管理,开展案件质量集中评查和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严格监督办案情况和司法作风。支持院纪检组和监察科开展工作,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报备审查等监督机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五)深入推进阳光和智慧检务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全年共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7次,广泛宣传检察工作职能职责,听取群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专题就我院落实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审议意见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第7次主任会议进行报告,得到了主任会议的充分肯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以及侦查部门、辩护律师、被害人等参加案件公开审查,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实现案件程序性信息网上查询、重要案件信息网上发布、法律文书网上公开、辩护律师网上预约,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76条,公开法律文书251份。
各位代表,一年来,通过全院干警共同努力,辛勤工作,党建、职侦、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等质效指标在考核圈15个院中排名前列。成功创建了“全国文明单位”, 控申科信访接待室通过“全国文明接待室”复查验收,“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被命名为重庆市“青少年维权岗”。5个办案组被市检察院记功表彰,6名干警参加全市微党课比赛和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年度检察调研征文比赛,荣获一等奖、二等奖和市院优秀奖。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届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体制改革后,落实办案责任制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公益诉讼等制度要求还存在差距。三是检察信息化和检务保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全面部署,2018年是开启新征程,迈向新目标的关键之年,检察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2018年,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市委五届三次全委会和县委十四届二次全委会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助推脱贫攻坚,为把酉阳建设成为“新时代更加幸福美好新酉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抓好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围绕“四个紧扣”“四个贯通”学思践悟谋,开展大学习,抓好大落实,实现大提升。在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的基础上,重点聚焦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坚持厉行法治,践行良法善治。在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行动上始终紧跟,时刻保持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中、市、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十九大精神真正落实在检察工作中,落实在检察职能的发挥上。
二是进一步深化“平安酉阳”建设。发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街面暴力”、“农村黑恶”等长期称霸一方、欺压百姓、为非作歹的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公共安全。严厉打击危害脱贫攻坚,滋事闹事、损害民生民利的犯罪,营造脱贫攻坚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发挥“莎姐”青少年维权岗作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效管控校园暴力犯罪。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全面落实“三到位一依法”要求,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广泛开展送法进乡镇、村社、企业、学校等活动,不断增强公民法治意识。
三是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把案件办准办好,让人们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认真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着力监督纠正有案不立、错误立案、重罪轻判等问题。强化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健全审前未羁押罪犯被判实刑后交付执行监督机制。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运用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等方式,加大对国有土地、生态环境资源等公共利益的保护,做社会公益的维护者。
四是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好司法责任制“1+5+7”制度体系,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继续发挥好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在司法办案中各自的作用。强化司法担当,优化整合办案组织形式,对照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落实法律文书署名、案件信息公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等实体与程序规范,发挥检察官联席会、检委会、专家咨询委员的作用,把好案件出口关,确保案件质量不出问题。完善检察官司法档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抓好规范司法行为。
五是进一步强化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强化检察人员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发挥“头雁效应”,班子成员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讲政治,作表率,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继续保持抓党建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实施素质兴检战略,推进岗位练兵、教育培训等机制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能力素养。深入拓展检察文化建设,突出亮点特色,培育向上向善的检察文化氛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治党与从严治检相结合,严格落实党章党规、《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检风检纪各项要求,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和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切实把案件办准办好,把党建抓细抓长,把队伍带精带强,把工作做实做稳。拥抱新时代,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以更加富有成效的工作业绩,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酉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