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7年1月7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廖万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在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和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履职尽责,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一)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助力平安酉阳建设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880件1265人,批准逮捕 715件1020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69件2547人,提起公诉1507件2203人。
突出打击重点,通过适时介入侦查活动,快捕快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起诉了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暴力型犯罪341件481人,占提起公诉案件总数的20.43%;起诉盗窃、诈骗等侵财型犯罪案件457件693人,占提起公诉案件总数的27.38%。如我院办理的被告人薛杨志、许贤永等十人诈骗案,该案涉及重庆、四川、湖南、贵州等十三个省市,骗取国家医疗保险金100余万元,社会影响很大。我院受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及时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薛杨志、许贤永等十人一审被分别判处8-3年有期徒刑。
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老年人、初犯、偶犯,慎重逮捕和起诉,经审查,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85人,占提捕总人数的8.2%;依法不起诉55人,占移送起诉总人数的2.6%。进一步落实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如办理的何某某附条件不起诉一案,因其系在校学生,平时表现好,我院本着挽救目的,对其作了附条件不起诉。2016年,何某某高中毕业,以优异的成绩考入重点高校。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履行法制副校长职责,“莎姐”检察官深入学校开展法制讲座26场次,增强青少年预防犯罪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通过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2900余人次。帮助行业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共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2份。如向县林业局发出的《关于加强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检察建议》,县林业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三项行动”,促进了珍稀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二)切实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加大反腐倡廉力度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五年来,共立案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66件7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积极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共查办大案66人,占立案总数的92%,查办县处级干部要案15人,占立案总数的21.13%。如查办了县经信委原主任冉中华、县人社局原党组书记祝琳、万木乡原乡长毛胜轩和县交通局原副局长樊统荣等受贿案。2016年,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交办,查办了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荆勇(正处级)受贿176万元案,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铝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家渝(正处级)受贿1100万元案,系建院以来查处的最大受贿案件。同时,还立案查办了渤海证券重庆分公司原总经理代正琼多次向多名领导干部行贿335万元案。
及时查办民生和热点领域案件。一是查办涉农惠农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件14人,其中大案13人,要案3人。如查办了龙潭镇柳家村村委会原主任田军利用其协助政府从事公务的职务之便,采取虚假手段,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偿款合计50余万元的贪污案;二是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贿赂案件13件13人,其中大案13人,涉案金额为50万元以上的重大贿赂案件5人。如查办了县交委质监站原站长杨吉昌受贿77万元案、公路养护一段原段长康小平受贿60.2万元案,公路养护二段原段长张远邦受贿52.5万元案。三是查办卫生和教育领域职务犯罪19件19人。其中大案17人,要案1人。如查办了庙溪乡教管中心原主任周其光、会计黄华挪用公款100余万元用于赌博案。
全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认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形成年度调查报告5份供领导决策参考。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向全县村(社)“两委”及村民小组发放《换届选举法制宣传册》6000册;与县扶贫部门联动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实现扶贫数据共享,积极采取“预防职务犯罪乡村行”法制宣讲、督促政务村务公开等措施,有效促进廉洁扶贫和阳光扶贫。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和廉政宣传70场次,廉政警示教育中心接待党员干部接受教育54批次。推行廉洁准入制,提供行贿档案查询480次。丰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载体,创作拍摄的廉政微电影获首届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评比三等奖。
(三)切实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侦查和刑事审判监督。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专项立案监督为切入点,监督公安立案62件,督促撤案8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8件次,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2件, 追捕犯罪嫌疑人13人。如追捕的犯罪嫌疑人代鸿,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无期徒刑,办案组荣记集体二等功。追诉漏犯9人、漏罪26条。提出抗诉或提请抗诉5件6人,获改判4件5人。如我院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出抗诉的张杰抢劫罪一案,该案二审被依法改判。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46人,监督对严重违法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7人,纠正交付执行违法5人。纠正刑事强制措施执行活动中的违法12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1人,审查后向办案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7人,均得到采纳。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3人,对16名罪犯特赦工作全程监督,确保了不错不漏。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68件,其中提请四分院抗诉4件,经抗诉后法院再审改判4件;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3件。如办理的酉阳土产公司与隆西建设集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该案通过我院建议提请抗诉,并经重庆市院、最高检接力抗诉,在经历了13年的诉讼历程后,获最高人民法院调解改判,挽回经济损失330万元,该案入选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例选编》。针对300件人民调解协议确定效力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裁定进行再审并撤销原决定书;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1件;对民事执行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件;办理四分院交办案件14件,在办理个案的过程中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8件。
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不断拓展服务发展方式
(一)积极回应民生诉求
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首办责任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和疏导化解工作。五年来,共接待来访337人次,处理群众来信211件,办结复杂疑难涉检信访案件4件,息诉4件。支持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办理支持起诉案件63件,全部获得胜诉并执行兑现,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努力延伸监督触角
以39个乡镇、街道综治办、司法所为依托,建立了便民申诉联络点,发放便民申诉手册1000册,推动民行检察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三级互联网门户网站,推行检察办案网上查询。驻龙潭检察室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定点加巡回检察工作机制,将全年巡回接访工作计划公布在乡镇村社人口集中地方,努力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推动检力下沉、深化便民服务。
(三)大力推行检察和解
对双方当事人系亲属、邻里关系的案件,强化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工作,促成双方和解。对不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53件申诉案,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对已经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案件,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办案全过程。对那些涉法涉诉长期信访、反映的问题有一定合理性、生活确有严重困难且愿意息诉罢访的人员,按照一定程序和标准发放临时性、应急性救助金,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实际问题,依法对12名刑事被害人和涉检信访困难当事人进行了司法救助。
三、多措并举,固本强基,着力强化自身素能建设
(一)素质兴检,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积极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市院工作部署,严格执行上级决定决议,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市院请示报告,确保政令检令畅通。五年来,院党组民主测评满意率年年保持在90%以上,班子获评县2014、2015年度优秀班子,院机关党委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2015年度学习型党组织”。
重视学习培训,举行《酉检论坛》,邀请专家学者、上级院业务能手举办专题讲座。支持干警参加高检、市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共187人次。组织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检察官律师辩论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先后有12名干警进入市院人才库,31名干警分获“重庆市检察机关公诉标兵”、“全市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用好用活编制,招录优秀大学生15人充实办案一线。支持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培训,15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86.3%,研究生学历达6.8%。
(二)科技强检,检务保障和信息化建设实现新发展
按照“机构正规化、职能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保障现代化、运行标准化”要求,建成投用龙潭中心检察室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中心,建成控申远程高清接访系统,完成职侦办案区数字化改造。驻所检察室规范化评定达标二级,成功创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和重庆市检察机关“控申规范化接待窗口”。完成内网分级保护,如期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通两微一端,实现案件网上办理,信息网上公开、律师网上预约接待。
(三)管理塑检,执法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从司法行为、司法作风、司法纪律方面深入查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度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增添有力措施,切实整改,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规范化检查,我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得到充分肯定。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发挥案件管理中心职能,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案件进出口管理。加强办案流程监控,依照法律规定对办理程序进行实时、动态监督,确保司法行为规范;扎实开展案件质量综合管理,组织案件质量评查,进行司法规范化检查;对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进行统一规范管理;规范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接待律师355人次,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坚持以公开促公信。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认真履行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义务。五年来,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就批捕起诉、职务犯罪侦查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专题报告,得到充分肯定。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和自侦案件回访监督,不断扩大监督范围。共开展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等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15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85条、法律文书481份,进一步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务实进取,各项检察工作上档升位,取得了明显成效。成功创建重庆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基层检察院和文化建设示范院,“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被命名为重庆市“青少年维权岗”,公诉科、控申科被授予“重庆市巾帼文明岗”,民行科被授予“全市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示范窗口”,驻龙潭检察室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党员示范窗口”。11个办案组分别被重庆市检察院荣记二等功、三等功;干警110人次分别被最高检、市委、市检察院、县委记功和予以嘉奖。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的强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我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县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服务大局的措施还需进一步强化;二是司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司法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法律监督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的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我县建成武陵山区生态经济强县的攻坚五年,也是我院立足司法改革新起点,迈向新目标的关键五年。我院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攻坚脱贫摘帽、决胜全面小康”大局,以司法体制改革为抓手,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着力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强化诉讼法律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创新驱动发展,为把酉阳建设成为经济活、百姓富、生态美、城市靓、社会和谐度高的武陵山区生态经济强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服务大局为方向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和服务发展的职能作用。
进一步推进平安酉阳建设。严厉打击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两抢一盗”、“黄赌毒”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加大打击环境污染、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突出打击网络通信诈骗等新型犯罪。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存状况,依法严惩侵害农村留守妇女儿童人身安全的犯罪。积极发挥“莎姐”青少年维权岗作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效管控校园暴力犯罪。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严格区分“五个界限”,即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限、不正当经济活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全面落实“三到位一依法”要求,建立申诉案件引导当事人和解机制,落实检调对接制度,注重发挥检察室靠近群众的优势,提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进一步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查办人民群众始终高度关注的教育、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坚决查办领导干部以及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救灾、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做到绝不手软;严肃查办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做到绝不放过;严肃查办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背后的贿赂渎职犯罪,做到绝不姑息。更加重视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持“三个慎重”,即慎重拘留逮捕涉嫌犯罪的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避免引发或加剧企业经营风险;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积极推进涉农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常态化,促进涉农惠民政策落实。注重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深入单位、企业、乡镇、社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增强干部廉洁意识。
进一步强化诉讼法律监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着力监督纠正有案不立、错误立案、重罪轻判等问题。 强化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健全审前未羁押罪犯被判实刑后交付执行监督机制。 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特别是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
(二)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紧紧围绕司法公信力、社会公平正义,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内部监督管理和司法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在完成员额制检察官选任,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确认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学习最高检《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印发的落实司法责任制系列制度体系。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形式,以检察官为核心,根据履行职能需要、案件类型及复杂难易程度,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优化整合业务内设机构,让更多的检察官投身司法办案一线。明确业务工作内设机构与司法办案组织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权限,确保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协调有效运转。
优化整合内部监督模式。实现监督管理模式从微观的个案审批为主向宏观的全院、全员、全过程案件质量效率监督转变,加强检察长、检察委员会、部门负责人以及诉讼监督、综合业务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对检察官履职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充分发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程留痕的动态管控和监督功能;严格规范侦查取证工作,严禁刑讯逼供,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严格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发挥同步录音录像对规范执法的倒逼功能。坚持问责和免责相结合,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要求,确保司法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落到实处。
坚持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案管与公诉、侦监等部门的沟通配合,严格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和法律文书公开。对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继续实行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对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出抗诉、不支持监督申请等案件,用朴实、生动的群众语言释法说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联系,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以全面提高素能为目的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锐意改革创新,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善于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引导全体干警坚定理想、坚定信念,强化定力、强化意志,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始终不渝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创新思维谋划检察工作,把法治方式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
全面实施素质兴检工程。始终坚持把提高履职能力和培养人才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核心任务,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贯彻落实重庆市检察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坚持“检察官教检察官”模式,广泛开展案例式、研讨式、现场模拟教学。深化全员岗位大练兵。广泛开展主题式岗位练兵、分级式业务竞赛、类别化技能演练活动,搭建网上学习考试练兵平台,以赛促练、以考促学。以提振队伍精气神和树立检察形象为重点,不断推进检察文化建设。
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从严治检、从严治院。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抓早、抓小、抓苗头、抓细节、抓常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和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酉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全县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