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9年2月19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廖万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顺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美好生活的期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责,全力以赴落实各项工作部署,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凝心聚力,尽职履责,做实做稳做优各项检察工作
(一)围绕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92件352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71件30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09件604人,其中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件4人,本院提起公诉259件489人,报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审查起诉9件13人。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批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案件51件121人,侵财类犯罪案件82件141人,黄赌毒案件44件112人。依法起诉的以喻文敏、刘坤为首的扒窃犯罪集团26人,作案地点涉及重庆、河北、广西等10余省市,喻文敏、刘坤多次组织聋哑人在公交车上实施扒窃,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均被法院判处刑罚,社会反响强烈。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切,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办案效率,修复社会关系。健全完善个人违法违纪信用评价机制,对轻微犯罪人员的工作能力、家庭责任、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察,并结合走访调查、公开审查情况,运用不捕、不诉等措施依法从宽处理,更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对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诉6人,对亲友邻里之间轻微案件尽力促成刑事和解。成立专门的办案组负责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设置专门的未成年人办案区,落实专人办理、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等案件办理工作机制,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落实“三同步”“三到位一依法”工作机制,受理并分流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17件次,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9件,排查并成功化解涉检信访案5件,保持涉检到市进京非正常访“零目标”。
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检察长亲临木叶乡中心校上法制课2次,“莎姐”检察官深入实验中学、桃花源小学等中小学校开展普法教育讲座35场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宪法日”“检察开放日” “举报宣传周”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400余人次。驻龙潭检察室深入乡镇、村社、农户家中或田间地头,开展巡回检察活动13次。克服就案办案思想,深入分析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风险漏洞,加强调查研究,发挥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的作用,帮助行业主管部门建制堵漏,共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5份。针对近年来性侵留守儿童犯罪高发的现状,经充分调研分析,形成《当前性侵农村留守或智障儿童犯罪频发应引起高度重视》情况反映一份,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领导高度肯定,同时,向县教委、县妇联及相关乡镇发送了关于加强留守儿童保护,防范性侵风险的检察建议,大力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呵护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聚焦公益核心,培育公益诉讼新亮点
深化公益诉讼重要性认识。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系列重要指示,把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检察本职工作来抓。重点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精准发力,守护酉阳的“绿岸碧水,蓝天白云”和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年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6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0份。今年9月初,检察长亲自督促县食药监局对酉阳一中、职教中心等学校食堂开展拉网式排查,保障青少年学生饮食安全。此外,针对县内桶装饮用水、外卖餐饮等商户开展“保护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保障广大消费者吃得安心、舒心、放心。
采取有力有效的工作举措。认真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专项行动,主动担起“上游”责任,与贵州省沿河县检察院联合签订《关于开展乌江流域保护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协作意见》,合力打击非法捕捞、违法排污等危害乌江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携手保护长江母亲河的“源头活水”,共护乌江“百里画廊”。聘请6名乌江、酉水河、阿蓬江流域附近船夫或沿岸居民,及时发现河流水体污染、非法采沙、滥砍滥伐等损害公益的线索,充当公益诉讼的“水上哨兵”,同时,实行线索摸排包片负责制,制定《公益诉讼线索排查责任清单》, 将全县39个乡镇(街道)的公益诉讼线索摸排任务分解到干警个人,明确工作要求,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建立内部协作配合机制,各办案部门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严格按规定相互移送,形成工作合力。此外,购置无人机、红外线摄像机等办案设备,为办案提供科技支撑。
(三)强化主责主业,凸显法律监督实效
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质量,对定罪证据不足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不捕5人,不诉6人。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建议侦查部门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9人。加强对非法证据、不规范办案等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行为的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次。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未立案6人,监督撤销刑事案件1人,追捕漏犯2人,追诉漏罪漏犯8人次。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李某涉嫌敲诈勒索100万元案,经本院审查,查明系因婚姻家庭关系引发的经济纠纷,遂依法监督撤销案件。又如在办理何阳、甘利军一案过程中,发现刘劲乔等15人涉嫌寻衅滋事,且符合恶势力犯罪构成特征,遂依法决定追诉。
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深刻认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目标的一致性,综合运用抗诉、建议再审、纠正违法等方式,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共办理各类民行监督案件5件,协助四分院办理2件,对生效调解书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全部获县法院采纳。
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35次,其中监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案件3人,监督收监执行刑罚2人。办理市外某法院刑期计算错误案件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件,强化对监管活动执法监督,开展安全防范检察50余次,与看守所开展安全大检查24次。书面提出财产刑执行纠正意见10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13件13人。落实新入所在押人员体检资料备案审查制度,开展“三日谈话”500余人次。督促看守所对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的案件催办108人次。畅通诉求渠道,为在押人员提供咨询、查询羁押期限41次,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持续用力,抓细抓长,实现党建工作再提升
(一)坚持不懈抓好党建工作。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深刻认识党建带队建、提素质、促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自觉把党建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效果上。党组坚持一环不松、半步不让地把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压实、做实,把讲政治、讲法治、讲德治有机统一起来,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两个教育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进一步夯实干警理想信念根基,提高政治站位。
全年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召开工作推进会3次,检察长上党课4次,完成下设5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调整设立11个党小组,把党组织触角延伸到各科室和办案一线。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抓好“三会一课”、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严格规范党组中心组和各支部的党建资料管理,专门建立党建档案,实行台账化管理和跟踪监督。坚持利用互联网“政务易”“云企信”平台,每周一定期向干警推送党建知识,完善“党员之家”微信群,时时处处方便党员干警学习交流。7月1日以演讲比赛的形式,激励干警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建立党建工作倒逼问责机制,对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的情况,实行倒逼推进,严肃问责甚至一票否决。
(二)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院党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党建大格局中,多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向党委、上级院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制。“一把手”带头种好、管好意识形态这块“责任田”,引领干警筑牢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法治反对人治、既讲法治又讲德治、领导干部要讲政德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四次全会通过的“三个意见”和“十破十立”要求,着力从思想源头、从内心深处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枝一叶总关情”,心系贫困群众冷暖,用心用情用力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帮助木叶乡大板营村解决基础设施制约“瓶颈”,推进通畅路、饮水、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建设。召开6次党组会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检察长深入该村调研脱贫攻坚8次,将3名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警,派驻到大板营村工作队,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韧和执着,投身到脱贫攻坚一线。19名干警作为帮扶责任人,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的标准,竭尽所能为贫困户想点子、找路子、增票子,积极宣讲国家扶贫政策。坚持“扶志”“扶智”并重,购买种养殖、疫病防治等书籍200余套,发放给当地党组织和贫困群众,继续为全县39个乡镇(街道)、278个行政村,全覆盖赠订《检察日报》,让法治之光“润物细无声”。组织干警为贫困户捐款捐物,奉献检察爱心,多方筹措资金,帮助该村发展集体经济,助推产业脱贫。帮扶木叶乡大板营村构建党建办公室、党建园地、党建宣传栏等平台,赠送党建书籍100余册,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助推脱贫攻坚。在履职过程中,对案件当事人系建卡贫困户的,采取帮扶救助机制,全年发放帮扶救助金3万余元,彰显检察关怀。
(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的决策部署,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黑恶势力,坚持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和打早打小、打准打狠、深挖彻查的方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的12类突出的黑恶势力问题,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党组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6次,及时成立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办案力量,深入学习贯彻“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出台本院《线索滚动排查方案》,将线索排查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性工作,利用干警下乡办案、扶贫等时机,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借助标语横幅、“两微一端”、报刊媒体等渠道,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郁氛围。强化与监委、审判、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信息互通、联席会议等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全年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件48人,提起公诉3件34人,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2件18人。
(三)积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重要意义,落实落细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纳入重点工作,坚持平等、依法、全面保护原则,找准找好切入点和着力点,为民营企业合法经营撑腰鼓劲,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严格执行市检察院出台的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16条意见,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开展“莎姐大普法,送法进企业”系列普法宣传活动11次,走访民营企业家12人次,详细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开展涉及民营企业的普法宣传,为民营企业答疑解惑。建立班子成员定点联系部分民营企业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和政策引导,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建立服务民营企业的“绿色通道”,对损害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的诉求,实行专人负责,及时办理。充分运用批捕起诉职能,审慎把握办案时机和节奏,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构建亲、清、新的政商关系,持续不断用力,提高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深度和精度。
四、牢记使命,强化担当,全力抓好过硬队伍建设
(一)着力提高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三个确保”,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之以恒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对标对表,入脑入心,知行合一,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举办“新时代红岩讲习所”活动和新修订《宪法》考试,召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围绕党章党规、十九大报告、《宪法》《监察法》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12个专题进行学习,邀请在酉的2名全国人大代表来院视察,传导全国“两会”声音,引导全体干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政治思想理论水平。
(二)全面落实落细检察改革各项要求。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1+5+8”制度体系,狠抓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充分发挥员额制检察官办案的主体作用,检察辅助人员办案的助推作用,司法行政人员办案的服务保障作用。落实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年院领导办案123件。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模式相得益彰,优化整合内部监督管理模式,落实案件质量跟踪评查和检察官司法档案制度,实现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顺应监察体制改革,16名干警顺利转隶到县监察委,实现了改革中各项工作平稳过渡。推进本院内设机构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将原有的13个内设科室精简至8个,选优配强内设机构负责人,释放改革的正能量。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认罪认罚从宽、繁简分流等办案机制的落实,改革的成效得以凸显。
(三)着力提升干警的综合能力素养。坚持把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作为队伍的核心战斗力来抓,培养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全年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市院、四分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和竞赛活动82人次,推进本院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突出实训、实战、实用、实效,磨砺干警成长成才。实施“检校共建”战略,借助我院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建成的“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平台,邀请专家教授来院集中授课3次,丰富干警知识结构,拓宽视野境界。关心干警的工作生活,用事业和感情“拴心留人”,确保不走人、不走心、干成事。全年检察信息被上级采用35条,宣传稿件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46篇,《检察日报》采用14篇,编发的“酉阳检察”官方微信被“重庆检事”转发12条,35篇调研文章相继被《人民检察》《现代法学》等国家级核心刊物、知名期刊和省市级刊物采用。承担的年度重点课题《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机制的完善》顺利完成。
(四)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准则》《条例》以及各项纪律规定,扎紧制度“笼子”,正本清源,扶正祛邪,管好生活圈、交往圈和娱乐圈,始终不放纵、不越规、不逾矩。发挥班子成员“头雁效应”,树立标杆、做好示范、抓好带动,做到心有所惧、言有所畏、行有所止,慎独慎初慎微慎欲。以高检院巡视组巡视重庆市院、分院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及时跟进整改措施。以学习高检院、市院通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警示警醒干警,不踏红线,不越底线,不碰雷区,发挥镜鉴作用。对新任中层干部、新进干警开展廉政谈话,层层签订《责任书》,全力支持院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开展纪律作风督察12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三重一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不开天窗,不留暗门,坚决防止“破窗效应”,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五)深入推进阳光和智慧检务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广泛宣传检察机关职能职责,听取群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就我院半年工作、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情况,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得到充分肯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以及侦查部门、辩护律师、被害人等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持续推进档案数字化管理,打造12309检察服务平台,构建科学化、专业化、正规化、人文化的检察服务保障体系。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实现案件程序性信息网上查询、重要案件信息网上发布、法律文书网上公开、辩护律师网上预约,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35条,公开法律文书285份。
各位代表,一年来,通过全院干警共同努力,我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检察研究工作先进单位”“县直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等荣誉称号,驻龙潭检察室被评为“全市优秀派出检察室”。检察长撰写的《提实效、重公益、强配合,助推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发展》理论文章被评为国家级优秀奖,5个办案组被市院记功表彰,6名干警被市院荣记二等功、三等功,另有15名干警获市院、分院、县级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届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体制改革后,落实办案责任制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还存在差距。三是检察信息化和检务保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9年将迎来建国70周年庆典,是开启新征程,迈向新目标的关键之年,检察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2019年,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法律监督主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建设“新时代更加幸福美好新酉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思践悟,进一步提高政治自觉和政治站位。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对检察工作的指示批示,聚焦和把准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问题,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抱元守正、行稳致远。带着信仰学、带着问题思、带着责任践、带着初心悟,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三个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时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紧紧围绕“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学用结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全市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和保障大局,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势下谋划、在大事上作为。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检察机关服务发展大局“107条意见”,全力助推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实落细,开花结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紧紧围绕中央、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知行合一,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不折不扣落实上级的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坚定自信、沉心静气抓好新时代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构建“1+5”法律监督新格局和“一点两面”新态势为重要抓手,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向办案要战斗力,实现办案的“三重境界”和“三个效果”相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和对检察工作的决议,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鼓舞斗志、奋力前行。以钉钉子精神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为平安酉阳、法治酉阳、生态酉阳建设提供更优质、更丰富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以更加富有成效的工作业绩,奋力谱写酉阳检察事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