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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3-08-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在辖区范围内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本部门设置了办公室、政治部、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630.21万元,支出总计2,630.2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24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以及年中追加抚恤金、丧葬费、司法救助金等费用。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408.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44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以及年中追加抚恤金、丧葬费、司法救助金等费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8.46万元,占99.6%;其他收入9.65万元,占0.4%。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22.1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587.7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45.83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以及年中追加抚恤金、丧葬费、司法救助金等费用。其中:基本支出2,036.70万元,占78.7%;项目支出551.00万元,占21.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59万元,下降80.9%,主要原因是部分中央专项办案经费及装备经费结转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10.96万元。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1.99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以及年中追加抚恤金、丧葬费、司法救助金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8.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9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以及年中追加抚恤金、丧葬费、司法救助金等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3.84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以及年中追加抚恤金、丧葬费、司法救助金等费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2.5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1.98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以及年中追加抚恤金、丧葬费、司法救助金等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3.83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以及年中追加抚恤金、丧葬费、司法救助金等费用。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99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是部分中央专项办案经费及装备经费结转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9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9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追加国家赔偿费用。

2)公共安全支出2,021.35万元,占7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85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以及年中追加抚恤金、丧葬费、司法救助金等费用。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0.35万元,占1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75万元,增长55.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72.86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减少在职人员1人。

5)住房保障支出116.50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00万元,增长62.9%,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追加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7.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4.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48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精神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9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4万元,增长8.2%。公用经费41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15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浮,导致办公成本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4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19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培训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均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均未产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6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外因公出行、办案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3万元,下降29.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45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保养成本提高。

公务接待费2.9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系统内其他单位来我院办案,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5万元,增长34.9%,主要原因是接受上级部门检查工作次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3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6.1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5万元,主要原因是辖区工作会议在本部门召开,产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参加培训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3.04万元,上年增加122.15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浮,导致办公成本增加。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2.77万元,降低13.2%,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对部门整体和4个一级项目、1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81.62万元。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677-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联系人

邱美霖

联系电话

75532685

自评总分(分)

99.99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2年的工作目标为:一、主动担当作为,服务中心工作,在面对两个大局中对接人民所思所虑所盼;二、立足检察职能,做优“四大检察”,在夯实法治基石下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持续深化改革,释放检察活力,在更新司法理念中助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赋能;四、更加严格治检,打造过硬队伍,在巩固教育成果上推动建设学习型、放心型检察机关。


全年案件办结数量1070、办结率98.16%;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32人、不起诉9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45人,有效促进社会内生稳定;针对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突出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更加严格治检,打造过硬队伍,在巩固教育成果上推动建设学习型、放心型检察机关。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指标权重(分)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分)

说明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100

10

99.88

9.99


公益诉讼立案数

30

10

46

10

绩效指标值设置不合理,指标值偏小,将采取应用历史数据等措施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值。

规范行政管理检察建议发出数

5

5

13

5

未成年人案件诉前检察建议发出数

2

5

3

5

三季度预算执行进度

%

55

10

80.28

10

平均办案期限

30

10

30

10


案件办结率

%

85

10

98.16

10


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100

10

100

10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80

10

99.88

10


贫困户被害人救助率

%

90

10

100

10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

%

85

10

85.67

10


法律文书公开率

%

95

10

100

10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级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说明

自评得分

1

业务装备费(酉阳县检察院)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100

设备质量合格率

90

%

30

100

30


使用者满意度

95

%

10

96

10


案件办结率

95

%

15

95

15


设备购置数量

10

10

10

10


办案平均周期

30

10

25

10


设备购置成本

11.4

万元

10

11

10


办结案件数量

100

15

120

15


2

办案业务费(酉阳县检察院)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99.03

9.9


99.9

检察官人均办案数

100

10

100

10


办案平均周期

20

15

20

15


办结案件数量

280

10

1070

10

年初考虑疫情因素,指标值设置偏小,将采取年中调整等措施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值。

培训班次

0

15

0

15


工作人员满意度

95

%

20

95

20


办案人员满意度

90

%

10

97

10


培训计划按期完成率

90

%

10

100

10


案件办结率

85

%

10

98.16

10


3

信息化建设与运维费(酉阳县检察院)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0

0


90

当年建设任务完成率

0

%

30

0

30


系统正常使用年限

0

30

0

30


用户数量

0

20

0

20


网络接入数量

0

10

0

10


预计使用率

0

%

10

0

10


4

差异化基本费(酉阳检察院)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100

办公自动化运行维护人均成本

500

/人/年

10

500

10


缴纳保险公务车数量

12

20

12

20


办公自动化运行维护完成及时率

98

%

10

100

10


办案用车人员满意度

100

%

10

100

10


遗属补贴支付及时率

100

%

10

100

10


车辆保险费支付及时率

100

%

15

100

15


遗属补贴月平均成本

900

/人.月

15

900

15


补贴人员满意度

100

%

10

100

1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3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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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23—75552911  传真:023—75552911  网站信箱:libar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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