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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1-08-31  作者:法律监督网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在辖区范围内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本部门设置了政治部、办公室、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及龙潭检察室。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217.61万元,支出总计2,217.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1.48万元、下降 15.3%,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精神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09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7.21万元,下降18.9%,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精神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4.62万元,占98.1%;其他收入39.21万元,占1.9%。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23.78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135.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9.99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精神的要求及政府目标奖标准未下达,部分人员经费未发放。其中:基本支出1,802.87万元,占84.4%;项目支出332.44万元,占15.6%。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2.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48万元,下降33.5%,主要原因是部分中央专项办案经费及装备经费结转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78.4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28.69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精神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4.42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精神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22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府目标奖、退休休养费、司法救助金、办案业务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3.78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1.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1.80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精神的要求及政府目标奖标准未下达,部分人员经费未发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10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府目标奖、退休休养费、司法救助金、办案业务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6.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88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部分中央专项办案经费及装备经费结转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812.51万元,占8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89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府目标奖、司法救助金、办案业务费等。

    (2)教育支出3.83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0.88万元,占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8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清算收回社保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70.82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5)住房保障支出63.46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1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清算收回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9.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33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精神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68.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46万元,下降3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贯彻政府过紧日子的政策,严格控制单位各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19万元,下降43.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65万元,增长69.2%,主要原因一是有两台公车年限较长、维修成本较高;二是车辆ETC改革取消警车过关不收费政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均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均未产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0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外因公出行、办案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6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83万元,增长73.4%,主要原因一是有两台公车年限较长、维修成本较高;二是车辆ETC改革取消警车过关不收费政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系统内其他单位来我院办案,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2万元,下降94.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7万元,下降17.9%,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9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7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9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46万元,下降3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贯彻政府过紧日子的政策,严格控制单位各项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0万元,增长109.6%,主要原因是会议次数及会议人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1万元,下降48.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培训管理办法控制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6个一级项目、1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7项,涉及资金38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严格按照所设置的绩效目标进行经费开支,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较好地完成绩效目标,有效保证了本单位正常运行,提高了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能及办案水平,保障办案的正常运行。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估,故无绩效评估报告。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重点专项项目,故无重点绩效评估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3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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