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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0-08-24  作者: 酉阳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在辖区范围内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部门设置了政治部、办公室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及龙潭检察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619.09万元,支出总计2,619.0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76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及本年增加死亡抚恤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581.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3.06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及政府目标奖的及时发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9.04万元,占99.5%;其他收入12万元,占0.5%。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8.05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49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02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及政府目标奖的及时发放。其中:基本支出2,195.87万元,占88.0%;项目支出299.44万元,占12.0%。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3.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73万元,增长225.3%,主要原因人员考核未完成,部分考核经费未发放;二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07.0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5.1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增加死亡抚恤和政府目标奖的及时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及政府目标奖的及时发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2.61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府目标奖、退休休养费、退休干警死亡抚恤金、司法救助金、办案业务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8.05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35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发放退休干警死亡抚恤金;二是政府目标奖及退休休养费的及时发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6.87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府目标奖、退休休养费、退休干警死亡抚恤金、司法救助金、办案业务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3.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73万元,增长225.3%,主要原因人员考核未完成,部分考核经费未发放;二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018.19万元,占8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7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府目标奖、办案业务费、司法救助金等
  (2)教育支出3.76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6.36万元,占1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17万元,增长39.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休养费、退休干警死亡抚恤金。
  (4)卫生健康支出80.43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住房保障支出74.56万元,占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83.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2.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8.51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政策性增资,二是发放2名退休干警死亡抚恤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391.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73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贯彻政府过紧日子的政策,严格控制单位各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84万元,下降69.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39万元,下降30.7%。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数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均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均未产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21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外因公出行、办案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79万元,下降62.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44万元,下降24.2%。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9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系统内其他单位来我院办案,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5万元,下降93.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5万元,下降75.6%,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减少的主要原因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18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0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6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1.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73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贯彻政府过紧日子的政策,严格控制单位各项开支。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1万元,下降41.1%,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召开大型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重视人才综合素质培训,定期组织各条线干警进行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案电脑、打印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421.18万元,其中含上年结转30.13万元,聘用制人员经费项目中工资福利支出61.44万元决算时在基本支出中反映从评价情况来看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达到了绩效目标,有效保证了本单位正常运行,提高了办案水平。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聘用人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8.63万元,执行数为88.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聘用文员和驾驶员基本保障了办公办案需求,为办案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二是通过严格的制度管理,聘用人员出勤率达到95%,全年无旷工情况,管理有序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3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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