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辖区内依法履行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开展诉讼监督、刑法执行监督等职责,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设置了职务犯罪侦查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刑事执行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案件管理科、检察技术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法警队、政治处、办公室、监察科及龙潭检察室。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1.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1.76万元,比2016年增加56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6.74万元,比2016年增加609.62万元,主要原因是员额制增支及工资调标,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65.02万元,比2016年减少43.26万元,主要原因是资金结构性调整。主要用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等业务工作开展。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67.85万元,与2016年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与2016年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85万元,与2016年一致。我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范“三公”经费使用审批程序,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84.6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物管费、维护费、租赁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5.02万元。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7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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