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3日下午,我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暨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试点动员大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志卿主持,全体院党组成员、专委及干警参加。
会议首先集中观看了《官商勾结的国企硕鼠—重庆市华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杨春晓案件警示录》,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贤相,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荣,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勇,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建明等四位领导围绕警示录分别开展了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以案说纪,三名党员代表深刻谈了认识体会。
会议指出,全院干警要从杨春晓严重违纪违法案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守好法律底线、不破纪律红线、追求道德高线,要倍加珍惜政治生命、人生自由、工作岗位和家庭幸福。并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几点意见:一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绝对忠诚的从检之“魂”,做到心中有党。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检察为民的从检之“本”,做到心中有民。三要依法能动履职,坚守客观公正的从检之“要”,做到心中有责。四要常怀律己之心,坚守清正廉洁的从检之“德”,做到心中有戒。
会议最后,就我院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试点工作作动员部署,强调:一要以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为牵引,坚持守正创新、做到自信自强。二要以“八张问题清单、七张报表、五项机制”为载体,聚力“四大检察”、全面能动履职。三要以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为动力,高效赋能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