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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关于公布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4-10-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关于公布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总成绩、

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2024年度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24年度公开遴选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规定,结合面试结果与体能测评结果,共有2名考生进入体检。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报考职位

笔试

成绩

面试总成绩

(职位能力水平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综合成绩名次

是否列为

体检人员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

面试成绩

1

王坤川

司法警察

51

--

81.4

66.2

1

2

刘炳岑

司法警察

59

--

70

64.5

2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2410148时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集合(具体集合地点1013日电话或短信通知),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20241013

附件

体检注意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 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 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Х光检查。

6. 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遴选。

7. 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 体检当天,考生需自带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或钢笔1支。

9. 体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支付,请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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