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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时间:2024-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增强公务员队伍活力,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检察院同意,我院决定面向全市组织开展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4名,具体遴选职位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一览》(附件1,以下统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

1. 检察官助理1、检察官助理2、检察官助理3职位:全市基层检察院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2. 司法行政人员职位:全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中央在渝机关设在区县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4月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工作实绩较突出

(五)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六)公务员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报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执(职)业资格等时间计算截至20243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报名: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六)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七)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遴选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遴选相关信息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官网及重庆检察四分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自行查看并请密切关注遴选各阶段工作要求。

(一)报名程序

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

报名

1报名时间:202448日上午9:0013日下午18:00

2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点击首页我要办栏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栏目,点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3完成注册的报名人员使用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30K及以下),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4报名人员根据相关要求选择填报职位。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

5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附件2,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单张图片200K及以下),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须进行提交。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人员须承诺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初审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报名推荐表》等,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可于报名1个工作日之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以在2024414日中午12:00前修改报考信息,再次提交审核。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报名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将不予资格审查。

打印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可于2024421日上午9:00427日上午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如遇问题,请拨打8602870579246613电话咨询。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对报考人员素质能力进行测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

1考试科目

对检察官助理岗位:笔试开展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的时事政治、法律功底及办案能力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对综合管理岗位:笔试开展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对检察工作的基本了解及文字写作能力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427日(星期)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3成绩查询

报名人员可于2024510日上午9: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单位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正舟大道南段470)具体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官网公布。

根据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上述规定递补,递补轮次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确定。递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持下列证明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后的报名信息表;《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包括从遴选报名开始到遴选转任手续办结,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面试

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若达不到比例的,降低比例或减少遴选指标,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职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分析、协调沟通等能力,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官网及重庆检察四分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查看或电话咨询(79246613)。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面试工作结束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在官网重庆检察四分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2: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以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的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降低比例或减少遴选指标,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职位。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体检

遴选职位设置体检的,参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对象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及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将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标准有其他要求的,按照《职位表》公布的要求执行。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官网及重庆检察四分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

(一)公开遴选公务员是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各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参加遴选考试人员在整个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向所在单位发函通报。

公告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负责解释。

遴选政策咨询电话:7924661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028705

附件:1.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一览表

2.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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