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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关于公布2022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3-02-18  作者:周旋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关于公布2022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章》规定,现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及辖区基层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规定,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现将聘用制书记员面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公布如下(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232208时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2寸照片1准时集合(具体集合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2023218


附件2

体检注意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 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 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Х光检查。

6. 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遴选。

7. 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 体检当天,考生需自带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或钢笔1支。

9. 体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支付,请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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