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秀山县检察院检察长欧伟在该县妙泉镇彭某某家中主持了彭某某申诉案上门听证会。充分考虑到申诉人彭某某身体状况和居住偏远等情况,秀山县检察院将“听证室”搬到了彭某某家中,由检察长亲自上门主持,实现检察办案服务零距离。本次听证会邀请了1名人民监督员和2名法律专业型听证员组成听证评议小组对该案进行评议,部分当地群众旁听了本次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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