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4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云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秀山建设渝鄂湘黔毗邻地区中心城市总体定位,依法履行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全年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10件298人、审查起诉案件431件622人、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7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74件、公益诉讼案件93件、控告申诉案件200件、司法救助案件48件。1名干警获评重庆市“最美新时代政法英模”,6名干警获市级部门表彰奖励,3个案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参考性案例、典型案例。
一、为大局服务,以法治力量护稳定促发展
坚持县委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以高质效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严”的震慑不动摇,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强奸、抢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24人、起诉28人;突出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毒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批准逮捕23人、起诉32人,为群众止损23.8万元;对不认罪、不认罚和犯罪情节严重的,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0人。坚持“宽”的政策不动摇,对犯罪行为轻微、社会危害较轻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90人、不起诉106人;对认罪认罚的529名被告人提出从宽处理意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起诉涉恶案件1件,改变定性3件。
着力护航经济发展。依法惩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起诉侵权假冒、非法经营等犯罪12人。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起诉涉企犯罪17人,不起诉6人,监督撤销久侦不决“挂案”2件,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减免滞纳金40余万元。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出台服务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东线枢纽高质量发展十七条措施,保障通道安全、物流安全。主动服务改革任务落地,出台服务保障“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十七条措施,推动“降负担”“强主业”。
持续推进社会治理。主动融入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建设,提出的“法治·家暴风险管控在线”一件事纳入市级一本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重点人群犯罪预防,推动再犯罪率下降0.4个百分点。开展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管护整治15处。将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全过程,促成刑事和解3件,息诉罢访34人。立足办案,向有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7份,向48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6.92万元。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提前介入、逐案会商工作机制,积极参与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职务犯罪3人,追诉洗钱犯罪1人,已判决1人。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配合上级检察机关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2人。
二、为人民司法,以检察温度保民生护民利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高质效办案服务高品质生活。
让老少妇幼更安心。依法保护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起诉针对老年人的投资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14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起诉强奸、猥亵、拐骗未成年人等犯罪19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情节较轻的附条件不起诉1人,犯罪严重的起诉7人;依法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20人;督促整治电竞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住宿案被评为全市未成年人检察优质综合履职案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片获评重庆市中小学法治教育精品课竞赛一等奖。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起诉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犯罪40人,会同县妇联在我院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帮助外嫁女解决落户难题做法获中国妇女报报道。
让吃住行游更舒心。依法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批准逮捕销售“问题猪肉”、“冻肉充鲜肉”犯罪2人,已起诉1人。依法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整治电商平台违规销售处方药17家,立案查处1家。依托大数据办案规范公租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清退8户、罚缴租金2户。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开展“保护一江碧水、守护美丽蓝天、保卫土壤安全”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整治工业废水外溢、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督促当事人开展生态修复1次、补栽树苗600余株、增殖放流鱼苗6000余尾。
让权益保障更放心。加强农民工、消费者权益保障,会同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制定《关于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与县法院制定《关于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案件的办理规则》,为12名农民工追讨工资及赔偿金10万余元。坚决维护军人权益,联合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共同维护军队人员、退役军人及军属合法权益的协作机制》,聚力保护“最可爱的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会同政法部门建立诉调、检调、民调协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调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
让文物保护更有力。针对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巨丰堰”渠堤、桥梁围栏裂缝、破损、渗漏等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面排查、系统治理,实现长效管护。针对洪安边城三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被违法转让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梳理历史档案,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促进依法收归国有。
三、为法治担当,以精准监督护公平守正义
坚持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努力做到“三个善于”,以高质效监督推动高水平法治。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责,坚持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法理情相统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9件、撤案48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25人、不起诉11人;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7人、追加起诉1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法院改判1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监管活动违法、剥夺政治权力不当、刑期计算错误的,提出检察意见54人次;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督促收监执行3人,以检察建议推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正确适用矫正人员处罚标准;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38件,推动执行40余万元。
做优民事诉讼监督。依法加强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不断拓宽监督广度深度,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已裁定再审1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2件,法院全部采纳。对6件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强化释法说理,当事人息诉服判。针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侵害购房者权益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源头治理,规范经纪活动。对11名群众“被贷款”案,依法监督启动再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加强行政诉讼监督。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责,一体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审查后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获采纳。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件,均获采纳。推动行刑反向衔接,提出给予行政处罚检察意见28件43人,行政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26件41人。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会同秀山、酉阳两地检法和司法行政机关制定《跨区域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合作框架协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2件、异地管辖行政争议3件。
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坚持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党和政府、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难点入手,围绕法定领域依法履职。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3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开展诉前磋商1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份,90%以上的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完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转化机制,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通过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件。
四、为队伍赋能,以从严治检铸忠诚强本领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实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意见,以高标准要求锤炼高素质队伍。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巩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全覆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轮训,确保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举办专题读书班、政治轮训7次;认真执行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上级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42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广泛开展向检察英模学习,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
加强清廉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干警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及违规参股借贷等情况进行常态化排查。加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梳理21个易发风险点,逐一制定防控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推行控告申诉、无罪判决、撤回起诉、撤回抗诉等案件反向审视制度,给检察权“加把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干警记录报告52件。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持续提升专业素能,开设“竞秀检察讲堂”,邀请全国“十佳公诉人”、“模范检察官”等来院授课4期,开展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检察人员与其他执法司法人员同堂培训56人次。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153件。完善检察履职办案方式,深化长江生态检察、知识产权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深化数字检察建设,全面应用“渝优管、渝优治、渝优办”、公益诉讼线索管理一件事、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案件线索213条,成案31件。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牢记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次,报告履职情况1次,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人员7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00余人次,对拟作出不批捕、不起诉或争议较大的案件开展公开听证110次,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89条,为律师提供互联网和异地阅卷114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稳步向前、规范有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举措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推动法律监督主业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三是打造新时代高素质队伍的动能有待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的论证、布局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打造具有秀山辨识度、标志性检察成果,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加快建设渝鄂湘黔毗邻地区中心城市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更加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在了解大局中找准检察定位、在融入大局中发挥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强化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更加务实服务发展大局。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严重犯罪,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涉企“挂案”、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力度,助力擦亮有需必应、无事不扰金字招牌。加强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细化检察机关服务通道安全、物流安全、经贸安全、产业安全、生态安全具体措施,助力展现水秀山明、人和城兴城市特质。
三是更加主动维护民生福祉。坚持站稳人民立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出更多顺民意、暖民心、惠民生的便民利民举措。加强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接访下访、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手段,助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秀山样板。深化与有关部门协作,加大食药品、医保、个人信息等领域和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开展“莎姐守未·远离犯罪”专项治理行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更加有效强化法律监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让检察工作进一步回归到高质效办案这个本职、本源上来,引导检察干警在履职办案中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做到“三个善于”,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监督,加强对民事诉讼、民事生效裁判、虚假诉讼等的监督,依法稳妥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坚持“加大力度、务必搞准、稳步推进”,依法开展检察侦查工作。牢牢抓住“公益保护”这个根本,紧紧扭住“可诉性”这个关键,一体发挥好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和促进依法行政的功能作用。
五是更加严格锻造检察铁军。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一体加强政治能力、业务素能、职业道德建设。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加强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健全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实质性开展追责惩戒,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全面从严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纠治“四风”顽疾,大力弘扬新风正气。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守正创新,勇于攻坚克难,为谱写现代化秀山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