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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9-07-03  作者: 张春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二十)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7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八项行动计划”,加快建设重庆东南重要门户、武陵山区践行“两山论”的样板提供有效司法保障。

一、始终以维护稳定为首要任务,深入推进平安秀山建设

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稳准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批捕恶势力犯罪60人、起诉30人,配合扫除恶势力团伙8个,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强大震慑。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不拔高、不凑数,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纠正恶势力犯罪漏诉2人,对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1人、不起诉1人。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社会治理的建议,推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28人、起诉409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36人、起诉47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15人。严惩“黄赌毒”、“盗抢骗”犯罪,起诉218人。严惩性侵、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6人。严惩侵犯贫困群众、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权益犯罪,起诉35人。

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开展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工作,救助未成年被害人10人,不批捕、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10人。实施“莎姐”大普法“四百工程”,开展法治宣传27场次,检察长担任县职教中心法治副校长并讲法治课。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控告申诉案件192件,开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连续11年保持涉检群体性事件和到市进京非正常访“零目标”。

二、始终以服务大局为职责使命,有效保障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精准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贯彻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原则,明确提出对涉民营企业的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依法办理和“三个一律”的办案规定。建立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开展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涉民营企业犯罪立案监督和案件质量评查“三个专项工作”。批捕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权、扰乱生产经营活动的犯罪22人、起诉17人,对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批捕10人、不起诉3人,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30万元。

积极参与防控经济金融风险。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起诉非法传销、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等犯罪4人,帮助银行追回恶意透支资金47万余元。积极参与防范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有效防范经济金融风险。

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牢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职责使命,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4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57件,有关行政机关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回复56件。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13人,促请相关部门规范一次性餐具使用、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开展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益诉讼工作,促请有关部门收回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4000余万元。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促请相关部门修缮维护纪念场所和设施。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起诉超标排放工业污染物的刑事犯罪1人。检察长向林业部门现场送达加强林业资源管理的检察建议。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山水公益绿边城”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促请有关行政机关搬迁养殖场、恢复占用耕地、改造城市污水管网,守护“梅江母亲河”。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宋农锰业有限公司和阳雀湾矿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挂牌督办要求,督促企业投入资金600余万元全面整改。

三、始终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并重,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3件,纠正漏捕漏诉 12人,排除非法言词证据2份,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60人、不起诉3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1件并改判。纠正监管活动违规21人次;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规28人次,收监执行8人;纠正社区矫正违规11人次。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请抗诉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执行和审判程序,提出纠正意见4件;对虚构事实逃避债务的虚假诉讼案件,提出纠正意见1件;对侵犯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的案件,支持提起民事诉讼46件;对裁判正确的24案件的申诉人,主动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

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监察法,严惩腐败犯罪。向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条,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44人,依法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保障了律师会见、阅卷。经审查,提起公诉44人。

、始终以深化改革为发展动力,努力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开展内设机构改革。按照精简、优化、统一、务实的原则,设置业务部门6个、司法行政部门2个,保留2个派驻检察室。改革后,内设机构总数比改革前减少5个。整合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构建批捕、起诉、诉讼监督一体化机制、类案集约化办理机制,法律监督主业更加聚焦。新设立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守护绿水青山。设立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业绩考评工作细则。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办案规定,入额的院领导和部室主任共办理案件300件,占受案总数的36.1%。完成23名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首次职务等级晋升工作,招聘9名聘任制书记员。

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认罪认罚工作,起诉认罪认罚案件206302人,占受案总数的72.6%。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建议启动庭前会议3次,推动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33人次。

五、始终以过硬队伍建设为根本保障,不断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县委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开展“听党的话、按法律办事、为人民服务”和“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专题教育,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法治环境。开展“不忘从检初心、坚定检察自信”主题活动,举办“新时代红岩讲习所”,深入学习“时代楷模”杨雪峰同志等先进事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检察文化建设,激励广大干警担当作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大力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组织干警参加实战性实训式实用型培训班50期、100人次。开设“周五法治课堂”,开展业务示范岗、检察之星评比,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检察二部获评“重庆市工人先锋号”。推进案件质量精准评查,建立常规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三位一体机制,评查案件158件,约谈司法不规范、不严谨的检察官4人,将5个司法瑕疵问题记入检察官司法档案,促进司法更规范、更精良。

坚持不懈正风肃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办法》。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因私违规出国(境)、检察人员参赌涉赌、规范财物管理4个专项整治,强化纪律意识、规范从检行为。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无一干警违法违纪。

六、始终以人民满意为工作目标,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认真落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意识。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和农村法治建设专题调研。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人员4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142人走进检察、监督检察。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228份、案件程序性信息378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人民检察院接续努力、转型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这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有效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质效与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要求还有差距;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发挥还有待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型、专家型、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建议

 

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加快把秀山建设成为重庆东南重要门户、武陵山区践行“两山论”的样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实做强做优法律监督,有效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人民和法律检验的铁案。严惩侵害人身权、财产权、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

二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运用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和“一城市、一中心、两基地、两高地”等重点工作。践行“两山”理念,加强司法服务和司法保护,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保护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

三是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落实深化“枫桥经验”秀山实践十项行动,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深入开展“莎姐”大普法,促进基层自治、德治、法治。建好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预防青少年刑事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社会化。

四是切实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平衡充分履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打击职务犯罪。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高检察建议质量效果。

五是扎实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注重破立并举,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加强专业团队建设,培养“检察工匠”。加强警示教育,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六是积极主动做好人民监督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主动报告工作。拓展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方式。完善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机制。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新担当新作为。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砥砺前行、接续奋斗,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加快建设重庆东南重要门户、武陵山区践行“两山论”的样板贡献检察力量,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名名词解释

 

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指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的实际情况和不同需求,开展法律援助、心理救助、医疗救助、社会救助的工作机制。

“莎姐”大普法“四百工程”:指全市检察机关 “莎姐检察官、莎姐讲师团成员及其他有志于普法工作的志愿者以莎姐身份开展的送法进百个社区、百个乡镇、百所学校、百个企业工作。

涉民营企业“三个一律”办案规定:指对涉民营企业的犯罪不该采取强制措施的一律不采取,不该查封的账号财产一律不查封,不该扣押冻结的财物一律不扣押冻结。

 诉前检察建议:指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为减少诉讼环节,节约司法资源,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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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9年1月12日印制

                                             (共印4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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