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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01  作者: 张春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7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代理检察长 欧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重庆东南重要门户、打造武陵山区践行“两山论”样板,正确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一年来,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19295人、起诉290476,公益诉讼立案52,审查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77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28人次,审查办理控告申191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决贯彻县委工作部署,始终以全局眼光、人民立场谋划、推动检察工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音视频行为1件次,依法批捕故意杀人、“黄赌毒”、盗抢骗等严重暴力犯罪、危害治安稳定犯罪侵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犯罪185人,起诉234人。依法批捕利用网络、物流等手段实施诈骗、寄递违禁品等犯罪48人,起诉53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深挖根治”,“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起诉恶势力犯罪案件15人,配合扫除恶势力团伙1个。坚守客观公正立场,严格把握办案标准,是黑恶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的一个不凑数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起诉非法集资2700余万元的犯罪嫌疑人3人,尽最大努力帮助群众追赃挽损。全力助推脱贫攻坚,落实30万元帮扶资金,帮助发展特色产业,优化公共服务;增派1名共4名干警驻村扶贫、18名干警结对扶贫;通过社会扶贫网对接贫困户帮扶心愿37个;起诉针对贫困户的侵财犯罪、人身犯罪5人。积极参与污染防治,认真落实“1号总河长令”,会同县河长办对酉水河、梅江河、洪安河等部分河段进行巡查,严查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行为;开展梅江河沿岸生态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整治“回头看”,城市污水管网改造进度过半,明年上半年将有明显改善。加大对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认真落实市检察院15+18”条意见,为民营企业经营发展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坚决打击涉民营企业犯罪,批捕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权案件4人,起诉21人。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不批捕4人,不起诉3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爱。对涉嫌轻微犯罪但认罪悔罪的未成年人,不批9人,不起诉16人;对应当依法严惩的,批捕15人,起诉37人。聚焦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会同县教委建立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查询577人,1名前科人员被拦截;向特殊教育学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检察长担任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宣讲法治,“莎姐”检察官到我6所中小学校开展普法活动。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认真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332人,占起诉总人数的73.6%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4件来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做实以案说法,对2件刑事申诉案件不予抗诉,促成8件案件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依法不起诉,开展送法进乡镇、进社区8次。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帮助14名购房户采集诉讼证据,支持4名农民工讨薪2万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发放救助金10万元

)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为正义代言、为公平发声。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全面实行捕诉一体,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全年无一件错误决定逮捕、撤回起诉、法院判决无罪案件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应当提请逮捕未提请、应当移送起诉未移送、应当追究犯罪事实而没有追究的,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1件,追捕追诉漏犯14人、追诉漏罪3条(其中两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47人、不起诉4人。纠正刑期计算错误7人(其中一人从原裁定执行六年六个月经再审变更为执行十二年六个月),纠正社区矫正违法13人,监督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收监执行10人,1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十佳纠正违法案例”。认真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审查同意刑罚执行机关报请特赦18人,法院裁定特赦18人。做实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62件,对其中不服法院裁判结果的1件提请抗诉,法院再审后改判;对不服法院执行行为的2件、认为审判程序违法的1件分别发出检察建议予以纠正;办理民事虚假诉讼1件,经县法院再审后改判;对其他法院裁判结果正确,执行、审判程序合法的申请监督案件依法不予支持。办理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行政决定的非诉执行案件9件,维护行政决定权效力;办理不服行政诉讼判决结果的申请监督案件6件,促进依法行政。办准办好监察机关移送案件。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职务犯罪2,经依法审查,起诉2人,其中赵仁林受贿387.5万元案当庭宣判。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会同县司法局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律师绿色通道、设置专用阅卷室、会见室,进一步方便律师执业。按照当天申请、当天办理的原则,为律师提供阅卷144次、刻录光盘144次。

(三)聚焦公共利益,积极履行公益保护崇高使命。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重要指示,积极回应人民期盼,共建美好家园。凝聚公益保护合力。通过检察开放日活动、网络媒体广泛宣传公益诉讼职能,与县监察委、县高速执法大队等部门出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办法,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市森林环境科学研究院等专业机构建立专家咨询平台,助推公益诉讼办案,立案同比增长103.8%,涉及环境资源保护领域22件、食品安全领域14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1份,行政机关均按时复函,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案例专刊,供全国检察机关参考。向县监察委移送案件线索1件。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紧盯生态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场污染物排放、保健品和食用农产品销售乱象、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不规范、非法占用耕地采砂等问题,及时立案、监督整治,让环境更美丽、消费更放心、生态更安全。坚持与行政机关形成良性互动,共同守护民生福祉,大溪乡“珍稀植物群落保护区”名木金弹子屡遭盗伐,我们及时立案监督,相关部门补查金弹子15棵、黄连木1棵,对17棵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坚持“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实现公益保护是常态、提起公益诉讼是例外”,将提起诉讼做成生动法治课,向县人民法院提起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1件,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县四大家主要领导、各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参加旁听。

(四)聚焦初心使命,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辅导报告15次,党组成员集中学习52学时、上专题党课、微型思政课10场,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不忘初心、追梦检察”读书分享活动和主题教育演讲比赛,引领检察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针对检视出的问题,列出清单整改,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担当使命。着力提升干警能力素质。广泛开展实训锻炼、实战演练,组织参加无人机驾驶、刑事检察、智慧检务等业务培训5371人次,参加法治宣讲竞赛、案件管理竞赛、审判观摩活动等业务素能比4。拓宽干警培养渠道,推荐2名干警到市检察院挂职锻炼,与县生态环境局建立公益诉讼、环境执法人员交流机制。优化检察队伍结构,公开补选2名员额检察官,招聘7名聘用制书记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精神及市委实施意见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完善制度措8项,防范作风问题隐形变异。严格监督执纪,开展作风督查11次,开展岗前廉政谈话14人次,组织干警到重庆市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结合本院审查起诉的腐败案件深化“以案四说”。  

(五)聚焦阳光司法,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强化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意识,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2次,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人员6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191人参加“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携手关爱,共护明天”等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11人次参与接访和案件公开听证。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244份、案件程序性信息379条,同比分别提高21.4%35.4%

过去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机关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1个部室被表彰为“重庆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20名个人获得各级表彰奖励(其中,1人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个人”、1人获得“全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有效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够全面、平衡、充分,特别是行政检察基础薄弱,公益诉讼检察有待深化拓展;检察监督能力还不完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还有待加强。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主动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新要求,着力解决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突出问题,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加快把秀山建设成为重庆东南重要门户、武陵山区践行两山论的样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主动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全县开放发展上积极作为、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办准办好涉民营企业案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办案攻坚力度,紧扣“长效常治”,深入推进“打网破伞”“打财断血”。抓好安全维稳工作,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严惩严重暴力、个人极端暴力、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

(二)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高质量、上水平。建立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提交犯罪年度分析报告、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健全涉法涉诉信访联动化解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力度。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的司法关爱服务。精准运用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 

(三)提高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水平。围绕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做优刑事检察,运用好捕诉一体改革成果,精准有效打击犯罪。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注重精准监督做强民事行政检察,深化民事虚假诉讼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好示范性、引领性案件。 

(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彻底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把党的初心使命落实到每一项检察工作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锻造检察“工匠”,提高办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严管厚爱,坚决整治“四风”,确保忠诚、干净、担当。

(五)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主动报告工作。拓展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方式。完善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机制。 

位代表,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砥砺前行,为加快建设重庆东南重要门户、武陵山区践行“两山论”的样板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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