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71岁孤寡老人黎某凡因房屋纠纷向我院申请执行监督。受理后,因当事人体弱多病行动不便,我院民行部门主动入户走访了解案件情况,倾听诉求,并实地查看涉案房屋。
我院作出监督决定后,为推动执行内容兑现落实,民行、控申部门与县人民法院执行部门一起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执行调解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仅用了7天,黎某凡就如愿办理了涉案房屋的过户登记。
“谢谢检察机关,你们解决了困扰我多年的烦心事,让我感受到了公平正义……”4月24日,当事人黎某凡冒雨向我院送来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