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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0-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和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案件和对贪污贿赂、渎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刑事检察活动;负责刑罚执行监督、监管活动监督、刑事措施执行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以及控告申诉举报事项受理、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办理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现有编制56个,在职干警53人,设有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政治部及办公室共8个内设机构和黄水中心检察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908.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8.7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19.5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619.5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908.7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预算1625.45万元,教育支出预算3.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7.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9.54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619.5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91.9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427.6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8.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8.73万元,比2019年减少61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0.73万元,比2019年减少191.97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转隶,故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418万元,比2019年减少427.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院减少一次性项目,主要用于办案办公、装备购置、聘用人员支出等检务保障工作。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一致。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39万元,比2019年减少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比2019年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94.68万元,比上年减少50.19万元,主要原因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我院共转出11位在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该11人不纳入我院2020年预算,故与之相关的公用经费、水电费、差旅费、交通费等部分经费预算减少,故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较2019年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1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9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孙川     联系方式: 023-7339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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