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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简介
时间:2021-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石柱建县于唐武德二年(公元619年),1984年成立土家族自治县,是全国四个单列土家族自治县之一。全县幅员面积3012平方公里,辖3个街道、30乡镇,总人口54万,其中以土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72%。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自1978年恢复重建, 1984年11月正式更名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1998年5月隶属四分院管辖。现有政法编制56个,实有干警53人,其中院领导6名,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纪检组长和政治部主任各1人。司法体制改革后,设置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办公室和政治部等七部一室共八个内设机构,另设置了黄水中心检察室。
   自2016年换届以来,结合县情、院情,确立了“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大重点、推进三项建设、实现四个提升”的“1234”发展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争创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突出两大重点:检察业务和检察队伍;推进三项建设:规范化建设、创新机制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实现四个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明显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升、司法规范程度明显提升、社会总体评价明显提升。在2019年全市政法队伍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调查中,分别得97.15分和97.11分,较全市平均水平高0.16分和0.05分。
   在历届院党组正确领导和全体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一届接着一届干,加大争先创优力度,近年来,共有多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分别获得了“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重庆市平安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集体荣誉和“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重庆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重庆市人民好公仆”“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 “重庆市平安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感动重庆检察人物”等个人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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