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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替考专升本英语考试,自考生和枪手双双获刑

时间:2020-07-28  作者: 周鑫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代替考试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破坏了考试的公平竞技规则,使国家考试制度形同虚设,与考试选拔人才的功能相违背,严重影响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代替考试也是一种弄虚作假的行为,是一种社会不良风气,违反了社会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妨害了社会正常管理秩序,应当坚决杜绝和予以惩治。

    2020年6月12日,黄浦区检察院以代替考试罪对被告人赵某、钱某提起公诉。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代替考试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某、钱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2019年3月,被告人赵某为顺利通过高等教育专升本自学考试的英语科目考试,萌生找人替考的想法。经朋友介绍认识,其在微信中与被告人钱某商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替考报酬等情况。

    同年4月14日,钱某持赵某的准考证进入考场代替考试,经监考人员将身份证及准考证上的照片与本人比对发现异常后,钱某主动交代替考行为。同日,赵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二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另据赵某交代,他原本以为找人替考如果被发现,仅仅是这门科目成绩无效,没有其他任何风险。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各位考生:正值考试季,无论参加何种形式的考试,都不能心存侥幸,作弊行为不可取,替考行径不可为。